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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城县开展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督管理规范化建设
工 作 总 结

    为深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根据水利部[1999]315号文《关于开展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督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通知》及省、市文件精神,结合本县实际,首先制定了《赤城县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督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并以赤政知[2000]47号文下发到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要求采取重点突破、整体推进工作方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督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其实施条例为依据,全面提高执法效率,加大执法力度,巩固和发展执法成果,对照全国水土保特生态环境监督管理规范化建设验收标准,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使全县的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真正走上法制化、规范化、正规化轨道。
二、工作成果
按照上级关于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督管理规范化建设的总体部署,重点围绕监督体系、法规制度、宣传培训、方案审批、规费征收、恢复治理、案件查处7个方面的工作,具体抓好实施并全面完成。
(一)监督体系建设
县政府对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督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非常重视,召开了专门会议,成立了“赤城县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督管理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农业副县长王永同志担任,成员有水务局、林业局、农业局、畜牧局、环保局、计划局、财政局、土地局、地矿局、物价局、乡镇企业局、经贸局、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16个部门的主要领导组成。1999年2月经县编委批准成立了“赤城县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局(二级局)”,下设办公室、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工作站、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督站。2000年5月经县政府批准组建了“赤城县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督中队”,共计22人,设专职水土保持监督员4名,兼职监督员18名,监督人员都经过县级以上有关部门组织的执法培训,全部着装,并佩戴“中国水土保持”监督标志,持证上岗,并明确监督中队是全县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执法主体。在市监督大队的具体指导下,开展监督管理执法工作,能够依法独立行使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和规费征收三项基本职权。同时在水土流失严重和生态环境重点监督区的8个乡镇配备乡级预防监督员16名,在120个行政村配备村级管护员155名,在县监督中队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完成好监督管理管护任务,制定乡规民约,完善管理制度,并建立了完整的监督管理体系,形成了执法有机构、行动有装备、管理有专人、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的新局面。依照上级关于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要求,对办公设施进行了配置更新,并配备了水保监督执法专用车,购置了录音、录像、摄影、电脑、测绘仪器等办案设备,设立了违法案件举报电话,达到了办公环境整洁优美、各类档案齐全、规范,保证了水土保 持生态环境监督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结合本县实际,完善法规制度
根据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督管理规范化建设的要求,以县人民政府文件的形式,制定了操作性较强的《赤缄县实施〈水土保持法〉暂行办法》(共6章46条)、《赤城县水土保持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办法》(共9章34条)、《赤城县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收费办法》、《赤城县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审批办法》、《赤城县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检查年检制度》、《赤城县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制度》等10项地方性配套法规文件,并及时下发到各乡镇、工矿企业和县政府有关部门。
首先组织全体水保人员对全县人为造成的水土流失情况进行认真细致的调查,全县因挖沙、取土及建厂等人为造成水土流失的厂矿、企业31处,(其中砖厂6处、水泥厂2处、煤矿1处、沸石矿2处、银金矿6处、石墨矿1处、铁矿12处、铅锌矿1处)占地面积1481.8亩,破坏植被面积534.8亩,弃土弃渣量14.49万立方米。在调查基础上分别对以上31处监督对象进行了建档立卡,建立了详细的档案资料,并统一发放了水土保持许可证。
按照上级要求,对全县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进行了划分,并以赤城县人民政府文件赤政告[2000]2号,向全社会进行通告,全县总面积5326.76平方公里,其中重点预防保护区面积2258.19平方公里,重点治理区面积2698.63平方公里,重点监督区面积369.94平方公里。通过“三区”划分,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为搞好预防监督打下坚实基础,对禁止开垦陡坡地、危险区、重点监督区设立了标志碑。
(三)加大宣传力度,搞好业务培训
为了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水保意识和法制观念,紧紧围绕“防治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建设秀美山川、开创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新局面”这一主题,做到工作有组织、电视有图像、广播有声音、墙上有标浯、路上有碑牌。全县每年安排专项宣传资金5千元,县政府确定每年6月为“水土保持法”宣传月,6月29日至7月5日为“水土保持法”宣传周,6月29日为“水土保持法”宣传日。在宣传期间,县政府主管县长每年都发表《水土保持法》电视讲话,县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局每年都装饰宣传车辆,在赤城、龙关等重点乡镇和矿区进行巡回宣传。在宣传期间,执法人员身着标志服装、佩戴宣传彩带,上街宣传,同时在主要街道路口书写标语,张贴宣传画、通告,办墙报专栏,建立宣传碑,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收到了较好的效果。截至2000年累计安排专顼宣传经费4万元,书写永久性标语284条,张贴临时性标语860条,办板报专栏48期,发放通知、公告1500张,印刷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手册480件,建宣传碑、标志碑7块,县主管领导发表《水土保持法》电视讲话18次,受教育人数达48万人次,宣传覆盖率达到80%以上,有效地营造了全社会重视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工作的良好氛围。在水土流失重点地区的龙关、炮梁、镇宁堡、田家窑等乡镇制定了管护制度和乡规民约,在恢复治理(返还治理)的银金矿等设立了标志碑。
建立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培训学习制度,每年6月20日至26日为水保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周,届时组织全县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技术人员、水保监督执法人员、乡级监督管护员集中学习。从1994-2000年共举办学习培训班7期,接受培训人员达122人次,同时积极参加上级业务部门组织的培训班,共参加省级培训6次18人次,参加市级培训9次31人次。通过学习培训,提高了水保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办案水平。
(四)加强方案审批
赤城县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工作站申请省评审小组综合评定,经水利厅审查批准,在2000年4月取得了丙级《编制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资格证书》,—年来严格执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格制度和分级审批制度,同时建立了水土保持方案年检制度,每年10月底对全县31处厂矿、企业申报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中的水土保持工程实施情况进行年检验收,对新建和在建项目严格按照“审批-登记-收费-监督-验收”的审批程序进行审查,审批和年检做到有计划、有施工方案、有投资、有工程地点、有实施项目,并以书面报告形式入档。2000年赤宝公路水土保持方案审报1处,审批1处,审批率达到100%。新建项目做到“三同时”制度(同时设计、同时施工、主体工程竣工时同时验收水土保持设施),严格按照《赤城县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制度规定程序》进行,确保申报、审批、验收程序正确、合法、有效。
(五)规费征收
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征收范围、标准进行水土保持规费征收,针对本县的实际情况,加大水土保持规费征收力度,采取“收支两条线”的方法管理,几年来累计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8.7万元,收缴率达到85%,水土保持规费在几年来未出现任何违规问题。
(六)抓好恢复治理示范工程
全县在开展水土保持生态环境执法工作以来,各厂矿企业、单位和个人对监督执法工作发生了从不理解到理解、从不愿接受到接受、从抵触到支持、从不自觉到自觉的转变,县水泥厂等10多家企业、厂矿主动到监督站补办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和申清书,开发建设单位防治水土流失的自觉性明显提高。县金矿投资284万元,建尾矿坝2座,搞矿区绿化,植树100亩,种草30亩,建护坝200米,尾矿库区内复土植树等工程。赤宝公路投资120万元,建防护坝工程2.15万米,复耕整地105亩,种植水保林85亩,种草20亩等工程。同时,建立了高质量、具有样板作用的水土保持方案实施“三同时”示范工程,并设立了标志碑。
近年来生产建设单位累计投入水保防治资金516万元,其中恢复治理示范工程投入资金404万元,投工10.4万个。
(七)强化案件查处
几年来全县在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过程中,对已建、在建和新建开发建设项目进行普查摸底,并建立了档案,制定了查处计划。严格按照“立案-调查-处理-送达-复议-执行-结案”执法程序进行违法案件查处,结案后所有案卷资料整理存档,特别对云州乡三山村民张文宝非法放牧毁坏水土保持设施案,我们严格按照法律程序,使用统一的执法文书,准确运用《水土保持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条文处理处罚水土保持违法案件,先后查处水土保持违法行为案件7起,罚款1500元,并按规定全部上缴财政。
三、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水土保持治理是改善全县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加快山区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的重要途径,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又是确保治理成果和执法成果的重要手段,同时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督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能否通过上级验收,直接关系到我县能否继续列入全国重点治理县资格的大事,县委、政府对此项工作十分重视,并列入重要议事议程,水务局和重点乡镇要紧密配合、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讲政治高度,抓紧、抓实规范化建设工作,县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督管理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全县监督管理规范化建设全面工作,协调解决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过程中的各种难点、热点问题。
(二)狠抓落实、分布实施
在认真总结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执法工作的基础上,对照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督管理规范化建设内容、要求、验收标准,以水土保持法律法规为依据,以监督管理规范化建设为目标,以“两费”征收为手段,以案件查处为突破口,以实施方案为指导,紧紧围绕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督管理体系、健全监督机构、搞好队伍建设、执法装备齐全、宣传培训经常、方案审批年检工作形成制度、规费征收合理合法、恢复治理具一定规模、依据法定程序查处案件等,保证了水保设施完好,有效地制止了人为破坏植被和造成新的水土流失,加快全县人民脱贫致富步伐。采取7项任务分6个阶段实施的方法进行,并按照实施方案的计划,边查边补、边整边改,为顺利地通过验收打好基础。
(三)明确职责、严格考核
为了切实抓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督管理规范化建设,充分调动每个干部职工的积极性,把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规范化建设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管理范畴,把各项任务分解到监督管理部门的每一个监督管理人员,并签定责任状,作为年终评优选优的一顼主要内容,对在监督管理规范化建设达标验收作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验收未能达标的个人给予批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部门具体抓、监督人员分头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
(四)加大投入、保证验收
我们克服资金不足的困难,筹集资金4万元,用于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督管理规范化建设,印发宣传材料,书写标语,建立固定宣传碑、牌,还配备了必要的取证勘测设备,改善了办公设施条件,从而促进了监督管理规范化建设的顺利开展。
四、存在问题
(一)虽然在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规范化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与上级和主管部门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是宣传工作还不足,还应进一步加大执法宣传力度。
(二)因为我县多数企业都是负债经营,连年亏损,给规费征收造成困难,个别矿山企业不能按时足额交纳补偿费。
针对存在问题我们将认真总结,进一步完善措施,力争把全县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做到扎实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