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阅后请关闭窗口
丰润县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督管理规范化建设
工 作 总 结
去年初,我县被列为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督管理规范化建设试点县。一年多来,我们始终把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督管理试点工作当作头等大事来抓,通过采取广泛宣传、建立机构、健全体系、完善制度、严格执法等措施,使试点县建设工作收到了预期效果,为今后全面开展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督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奠定了基础。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丰润县位于唐山市北部,燕山山脉南麓,属陡河、蓟运河两河系,辖25个镇乡、550个行政村,总人口69万,全县总面积1216平方公里,其中:平原面积507.08平方公里,占总面积42%;洼地面积284.1平方公里,占总面积23%;浅山丘陵区面积424.82平方公里,占总面积35%。浅山丘陵东西宽16.5公里,南北长25公里,按河系可分为陡河、还乡河两部分,面积分别为226.22平方公里和198.6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面积317平方公里,占山区总面积的74.6%。经过多年坚持不懈的努力,截止目前已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10平方公里,占水土流失面积的66.25%,水土保持工作取得了令人瞩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同时我们也看到,随着我县经济的不断发展,工矿企业蓬勃兴起,矿山企业生产规模逐年加大,加之一些生产单位的领导水土保持观念淡薄,只看眼前利益,忽视长远利益;只顾开发建设,不顾综合治理,导致乱垦滥伐,剥离植被,随意倾倒废土、碎石,乱排乱放尾矿弃土弃石,致使河道淤积、河床抬高等人为因素造成的水土流失现象屡有发生。对此,我们借助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督管理规范化建设试点县建设的东风,认真贯彻“预防为主、全面规划、综合防治、因地制宜、加强管理、注重效益”的水土保持工作方针,使我县的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正规化、制度化的轨道。
二、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管理机构和水保监督管理体系
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系统工程,能否搞好,领导是关键,建立健全监督管理体系是保障,为此我们抓了以下工作:
1、我们在1996年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试点县建设时,就已成立了“丰润县水土保持监督执法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农工委、水务局领导为副组长,财政、计划、公安、地矿、物价、环保等十几个部门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水务局副局长兼任,办公地点设在水务局,并经编委批准,成立了“水土保持科”。今年我们在原水土保持科的基础上,为加大监督管理力度,经县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了“丰润县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督管理中队”,调配年富力强、有一定工作能力的同志充实到管理中队,通过集中培训、考试,已任命6名水土保持专职监督员、83名水保监督管理兼职监督员。
2、监督管理机构的执法主体地位明确。我们根据县《水土保持实施细则》、《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制度》和《水土保持收费制度》的规定,监督管理中队能够依法独立行使水土保持监督权、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权和水土保持规费征收权。“三权”明确,使监督中队能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乡、村级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督管护员,在乡、村两级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能够正常开展日常工作,对破坏水保事件能及时制止和处理。
3、我们对现有专职监督人员经过考试,都持有县人民政府颁发的《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证》,持证上岗,并统一着装,佩带统一标志。
4、今年初,我们对所有专兼职人员统一进行了由水土保持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岗位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有《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实施条例》、《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使所有参训人员学法、知法、懂法,能够在工作中利用法律武器行使自己的权力,维护水保设施和生态环境免遭破坏,真正起到水保监督执法卫士的作用。
5、在水土保持监督执法硬件上,我们基本保证了执法取证设备齐全。为提高监督执法手段、效益和准确性,监督中队在资金紧张的情况下,专门配置了执法专用车1部,并配置了统一的“中国水保监督”标志,添置了照相机1架,录音设备1部和部分通讯设备,配置了测量设备,如罗盘、经纬、水准、钢尺等,用于现场勘查取证。
6、为做好水保监督管理的自身建设,我们做到了办公设备齐全,办公环境整洁、优美,添置了微机1部,更换了办公用品,建立健全了各类水保档案,各项管理统计规范化。
三、制定法规、完善制度、使监督管理走上规范化、制度化
(一)制定法规
今年,我们在1996年县政府制定的《丰润县水土保持暂行规定》的基础上,又出台了《丰润县水土保持实施细则》。
(二)完善管理制度
首先根据河北省两厅一局文件精神,制定了《丰润县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水土流失防治费计收管理办法》,并办理了收费许可证和罚没许可证。《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收费标准,取费的使用、收费的管理等内容,同时明确规定了“两费”收缴的单位是水行政主管部门。其次,制定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管理制度》、《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年检制度》、《水土保持规费征收制度》、《水土保持监督人员管理制度》、《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制度》、《水土保持违法行为举报查处制度》等一系列管理制度。
(三)建立公告制度
制定了向社会公告水土流失情况制度、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区公告制度、发布禁止开垦陡坡地公告、发布危险区公告并设立明显标志,使全社会了解我县水土流失现状,防治重点和禁止陡坡开荒等防止水土流失工作内容和应遵守的规章制度。
四、广泛宣传,强化教育,加强培训,提高全民水土保持意识和法制观念
从以前的工作中,我们深深的体会到能否贯彻落实每项法律、法规,关键在于广泛宣传教育。因此,我们始终把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放在首位。
1、确定了每年7月份为水土保持宣传月,7月份第一周为水土保持宣传周,6月29日为水土保持宣传日。结合世界水日等活动,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国务院关于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和《丰润县水土保持实施细则》等主要内容。
2、每年都要拿出一定数量资金用于宣传、培训工作,特别是今年,我局专门安排水土保持宣传经费2万元,以利于水土保持宣传、培训工作的开展。
3、在宣传形式上我们主要采取了设置固定宣传牌、宣传板、宣传标语、流动宣传车、广播、电视宣传等形式。一年多来,我们一是在电视台发表电视讲话2次,播放水保宣传录像片1次,利用“丰润新闻”播出前后,打出宣传水土保持生态环境标语3次;二是刷写、张贴标语。今年我们在北部山区农村、镇乡中心和每个采矿点,主要交通路口,共刷写、张贴各类《水土保持法》宣传标语1500余条;三是印发宣传资料,今年我们共印发各类宣传手册2000份,宣传画、布告1200份;四是充分利用宣传车的立体感宣传。今年我们共出动宣传车10车次,主要到北部山区、工矿企业密集区、农村集贸市场巡回宣传。同时,我们还利用开会、下乡工作之便,广泛宣传并发放资料,以此来强化全民的法律意识,使宣传覆盖面达到了90%以上。
4、在水土流失重点地区,我们制定了管理制度和“乡规民约”,并在冀东水泥厂恢复治理示范点设立了标志牌。
5、建立了水土保持法律学习培训制度。水保监督管理人员在每个周末下午,都要集中学习有关水保法律法规等内容,研究、探讨在水保工作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和解决办法,积极选派水保监督管理人员参加上级业务部门组织的各项培训活动,增强水保监督管理人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几年来,我们始终坚持每年举办两次水土保持执法培训班,今年初我们又组织有90人参加的水土保持执法培训班,并计划年底再举办一次,使水保监督管理人员在工作中学法、知法、懂法。
五、严把方案审批关,严格执行方案审批制度
方案审批是贯彻水土保持法中“预防为主”方针的一个重要手段,是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核心部分,其目的通过审批水土保持方案,在项目立项时把好水土保持关,使生产建设者在项目实施前就按水土保持“三同时”要求,充分考虑因生产建设而带来的新的水土流失,并积极的采取措施加以防治,从而把水土流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1、在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过程中,我们始终严格执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格制度,从没有出现过越级编制。
2、在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工作中,我们按照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制度的规定,在审批50个水土保持方案中没有出现一例越级审批现象。
3、建立了《水土保持保持方案年检制度》,明确规定“凡在我县范围内从事与水土保持有关的活动必须领取水土保持许可证和遵守本制度,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水保方案管理和年检的主管部门”。每年五至六月份为年检时间,未年检的视为作废,拖欠水土保持“两费”的单位和个人不予年检。生产建设单位和个人如法人代表变动或更换承包人时,应事先到水保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否则不予年检等项内容。
4、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开展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审批手续。对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主管部门要亲自查验,对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现象,要求恢复治理,严格执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六、依法收缴“两费”,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管好、用好“两费”
1、按照国家规定征收水土保持“两费”,对生产建设单位和个人所造成的水土流失范围进行测绘,落实治理计划,本着“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足额收取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对不能自已治理的单位的个人,水保监督管理部门收取水土流失防治费,由水保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进行治理,对所收缴的水保“两费”做到全部上缴县财政单户储存,专款专用。
2、经过以上做法,我县水土保持“两费”收缴工作取得了进步,“两费”收缴率达到了90%,今年力争达到收缴“两费”2.5万元,超额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指标。
七、搞好水土保持恢复治理工程
要想搞好水土保持恢复治理工程,首先是生产建设单位必须把恢复治理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为此在这方面我们下了很多功夫。如坐落在我县辖区的冀东水泥集团采矿厂,在建矿初期,没有对水土流失引起重视,水保防护措施不到位,我们多次找到该矿山领导接洽做工作,讲政策法律,使该矿领导提高了认识,懂得了防治水土流失的重要性,防治水土流失的自觉性明显提高。近期在县水保监督部门协助下,对该矿山造成水土流失现象进行了勘测、规划、设计、具有示范作用的水土保持恢复治理工程正在紧张进行,可望年底竣工。
八、严格按照水保执法程序,严肃查处人为破坏水土保持案件
1、今年初我们水保监督人员利用1个月的时间,对我县已建、在建和新建开发建设项目进行了普查摸底,在摸清底数的同时,对所建项目建立了档案并逐项制定了查处计划,要求生产建设单位按照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
2、严格按照“立案-调查-处理-送达-复议-执行”的执法程序查处案件。首先我们对执法人员进行了岗前培训,学习掌握在执法过程中如何按照行政执法程序查处案件,利用法律武器维护《水土保持法》的尊严,严肃查处水土保持违法案件。
3、在查处水保违法案件中,我们能够运用统一的执法文书。执法文书是行政执法部门按照法定的执法程序,在执法过程中所制作、发布的反映执法活动每个环节的有法律效力或者有法律意识的规范性文件。我们在年初就已印制了统一的执法文书,以便在查处案件中运用。
4、能够准确运用《水土保持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的条文,处理处罚水土保持违法案件。如:在查处火石营镇大岭沟孙庆珍因开采石灰石造成水土流失案件时,当事人拒不承认事实,我们耐心地向当事人讲解造成水土流失的危险和《水土保持法》的有关法律规定,并按照《水土保持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给予当事人3000元罚款,并告之当事人对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做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时,当事人表示服从处罚,并表示今后决不再次出现类似事件。我们在工作中始终坚持动之以情、晓之于理,以法服人的工作态度,使受查处者心服口服。
九、存在问题和改进办法
(一)存在问题
一是宣传力度不够,有的生产建设单位领导对水土保持防治水土流失的重要性认识不够,不能积极配合水土保持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二是部分群众乱垦、乱伐、乱采现象时有发生。
(二)改进办法
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基层广泛宣传水土保持的重要性,积极争取生产建设单位领导对水土保持工作的支持。二是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对破坏水土保持违法案件要严肃查处,决不手软。
总之,我县在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工作中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但按上级领导部门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跟兄弟县市相比还有不足的地方,今后我们一定虚心学习兄弟单位的好经验、好办法,把我县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督管理试点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