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沽源县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督管理规范化建设
工 作 总 结
根据水利部水保[1999]315号《关于开展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督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通知》等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具体要求。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和部署下,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督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现将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其实施条例为依据,以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督管理规范化建设验收标准为目标,认真总结全县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督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的经验教训,全面提高执法效率。
二、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完善执法监督体系
为了把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督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县政府非常重视,专门召开会议,并于2000年2月3日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县人大副主任、主管农业副县长及水利水保局局长任副组长,9个职能部门领导为成员的“沽源县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督管理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全县各乡镇也同时成立了相应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指导、监督此项工作的开展和实施,有关村也配备了管护员。
我县于1994年报请县政府和编委批准成立了“沽源县水土保持监督站”,并配备了4名专职监督员和14名兼职监督员,有关村配备了20名管护员,从而明确了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主导地位。专职监督员持县人民政府统一颁发的《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证》及统一的服装、标志上岗执法。为了提高监督执法人员的法制观念和业务水平,我们每年积极参加省、市主管部门及县里举办的执法培训班,从1999年到现在,共参加各级执法培训18次,其中省级5次,市级7次,县级6次。至此所有专职人员和兼职监督人员均经过培训,从而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同时为了搞好执法工作我们先后配备了执法专用吉普车1辆,执法专用三轮摩托车1辆,专用车均设置了“中国水保监督”标志。并购置照相机1架,录音机1台。 做到了执法有专用工具,设备齐全;办公环境整洁优美、办公设备、档案齐全;管理统计规范。
三、制定和出台配套法规,强化监督职能
为了贯彻落实《水土保持法》及省、市有关配套法规,我县先后出台了《沽源县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暂行办法》及《沽源县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水土流失防治费计收管理暂行规定》等4个地方性法规,又于2000年制定了《沽源县向全社会公告水土流失情况制度》及《沽源县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区公告制度》等10个法规制度,通过审报形式、报请县人民政府批准、以公告形式在全县范围内张贴了《沽源县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区公告》、《沽源县禁止开垦陡坡地公告》,共计500张,并制做钢制标示牌10块。
地方性配套法规的制定和完善,使水土保持监督执法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为我县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督管理规范化工作逐步走向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打下基础。
四、加强水保法规宣传,提高全民水保意识
《水土保持法》及相关地方法规颁布实施以来,县政府将每年的7月定为水保宣传月, 7月15日至21日为宣传周,将水保法颁布日(6月29日)定为宣传日。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墙报、标语、宣传车、会议等多种媒体,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宣传水保法及法律法规,宣传形式采用流动与固定相结合,现场与集市相结合,城镇与乡村相结合。全县累计刷写标语1010条(其中在工矿企业密集地区和城镇中心地带设置永久性标语60条),钢制宣传牌18块,发表广播、电视讲座100余篇,出动宣传车50辆次,投入宣传经费4.2万元,受教育人数达20万人次,为我县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督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顺利开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五、建立健全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管理制度,搞好“三区”划分工作
1999年我们参加了省水利厅在承德举办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培训班,并取得了丙级资格证书,填补了我县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无资格的空白,为今后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审批工作奠定了基础。2000年我们制定了《沽源县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格制度》等三个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开展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审批工作,做到严格合理、无漏洞。我县先后编制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6个,其中沽源煤矿1个,铅锌矿1个,砩石矿1个,砖厂2个。同时按照上级要求,对全县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进行了重新划分,并以县人民政府文件,发布了公告。
六、以落实“三权”执法为重点,强化规费征收工作
我县由于经济落后,开发建设项目较少,从1992年我们派出监督员,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对全县范围内已建、在建和新建的开发建设项目进行全面详细调查,在此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征收规费范围和标准。经查全县共有已建开发建设项目6个,其中:沽源煤矿1个,铅锌矿1个,砩石矿1个,砖厂2个,到2000年累计征收规费1.1万元,规费收缴率达85%。同时我们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的规定管理规费,规费按时上缴收费部门,并合理使用返还的部分规费,用于返还治理和水保执法督建设。
七、建设返还治理示范工程,促进执法监督工作
根据省、市有关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督管事理规范化建设的文件精神,为了提高监督执法的水平,我们确定沽源县榆树沟煤矿为返还治理示范工程。该煤矿从1995年开工建设,工程占地面积46.2亩,计划年生产15万吨,年弃土弃渣量6500立方,造成水土流失面积22520平方米,年返还治理面积10840平方米。
八、加大案件查处力度,树立监督执法新观念
根据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督管理规范化的具体要求,我们对水保违法案件进行了认真查处,先后查处违法案件2件。在查处过程中严格按照“立案-调查-处理-送达-复议-执行-结案”的执法程序查处,并运用统一的执法文书,对破坏水保工程者不仅限期恢复原貌,还予以罚款。同时抓住典型案例,在县电视节目上进行公开曝光,扩大了教育面。
九、存在的问题
我县在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督管理规范化方面扎扎实实地做了很多工作,但也在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
1、宣传力度还不够,存有死角;
2、还没有建立高质量,具有示范作用的恢复治理工程;
3、执法力度小,收费困难。
总之,在省、市主管部门的正确指导下,县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督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开展的比较顺利,成果较显著。但是,由于我县地处京津水源源头,生态环境较差,所以今后我县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工作任务十分艰巨,我们将严格按照规范化建设的要求,依法进行管理,进一步克服工作中不足,努力把我县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督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搞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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