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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安县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督管理规范化建设
工 作 总 结
为深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我县按照水利部《关于开展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督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通知》精神,从实际出发,学习和借鉴外地的先进经验,对照验收标准,查漏补缺,使水保监督执法工作日臻完善和规范。
一、强化水保监督建设,执法主体地位明确
(一)健全监督执法机构
我县在1999年成立水务局的同时,成立了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局(二级局)、下设办公室、水保治理站和水保监督站(编制4人)。全县11个乡镇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县、乡(镇)共有水保监督执法人员48人,通过培训考核,有26人持有县政府颁发的《行政执法证》。县专职监督人员统一着装,佩带标志,上岗执法。村级设水保监督管护员324人,形成县、乡、村三级水保监督管护网络。
(二)监督执法主体地位明确
水保监督站受水务局委托,认真行使水土保持法赋予的审批、监督、收费“三项”权利,独立依法行政。乡镇主管农业的领导和水保监督员及各村的水保管护员,都能够及时有效地反馈情况,举报水保违法行为,提供证据,协助县专职监督人员按程序开展水保监督执法工作。
(三)开展培训,提高执法队伍业务素质
近年来,我们与法制部门联合,多次举办执法培训班,认真学习《水土保持法》、《法律基础知识》、《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并进行统一考试,不合格者吊销执法证件。通过学习,提高了水保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
(四)配备了专用交通工具,购置了执法取证设备
为了搞好全县水保监督执法,局指派一辆北京2020汽车为水保监督执法的专用交通工具,并设置“中国水保监督”标志。另外,还购置了照相机、录音机、测绳等执法取证设备,为执法人员快捷、准确地开展水保监督执法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五)改善办公条件,搞好档案管理
水保监督站单设办公室,购置了铁制文件柜和木制卷柜,每人一套办公桌椅。柜桌摆放合理有序,暖壶、茶杯一应俱全。墙上挂有水保执法人员监督台、水保人员岗位责任制、职责和守则,还有县政府《关于划分水土保持“三区”面积的公告》和全县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分布图。办公设备齐全,环境整洁。水保监督档案实行全局统一管理,档案室设“水保监督”专柜,省、市、县文件按时间顺序分别装订建档,水保方案报告按建设单位属性和审批时间分类保存,查处案件单独建档。所有档案包装完好,存放整齐,检索快速、准确。
二、建立和完善了水土保持地方性法规
(一)制定了操作性较强的水保法实施细则
为使水土保持法律更加具体和便于操作,我们根据《水土保持法》和省、市的有关水保法规,结合本县实际情况,于1994年制定出《怀安县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具体办法》,经怀安县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以县政府文件下发全县。该《办法》根据我县的水土流失状况,确定了收费范围和标准,对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单位和个人的权利和义务也详细说明,运用灵活,操作性强,为开展水保监督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
(二)健全了配套法规
随着《实施〈水土保持法〉具体办法》的出台,我们还制定出《怀安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管理办法》、《怀安县水土保持违法案件行政查处办法》、《怀安县水土保持补偿费、防治费征收管理办法》、《怀安县水土保持监督执法组织暨工作章程》、《怀安县水土保持监督员岗位责任制》等八个配套法规文件。今年,我们又以县政府名义,制定出《怀安县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督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同时,还制定出《怀安县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年检制度》和《怀安县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制度》,保证了《水土保持法》在我县全面贯彻落实。
(三)向社会公告水土流失情况
我们进行了水土保持“三区”划分:重点预防保护区面积667平方公里,占全县总面积的39%;重点治理区面积933平方公里,占55%;重点监督区面积92平方公里,占6%,并绘制出全县水土保持“三区”分布图。县政府采取发文和布告两种形式,向全社会公告了水土保持“三区”划分情况,并提出了相应的治理措施和发展方向。
三、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水土保持宣传活动
(一)确定了水保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
我县确定6月29日为水土保持法宣传日,从该日开始的7天为宣传周,7月份为宣传月。
(二)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
在水保宣传月中,我们利用广播、电视、黑板报等舆论工具,在全县大张旗鼓地开展水土保持宣传:一是举办电视讲座,由主管副县长结合本县实际,做了《治理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的专题讲话。二是播放水土保持电视剧《山路》,收看人数较为广泛。三是出动水土保持宣传车,深入到柴沟堡、怀安城、左卫、头百户四大镇及防治重点乡巡回宣讲,并开展法律咨询活动。四是印发水土保持宣传材料300份,编写黑板报170块。五是在交通要道和街头路口刷写水土保持55标语条。
(三)安排水保宣传经费
我县每年安排水保宣传经费1万多元,用于印刷材料、制作电视讲话、宣传车、刷写标语和培训等费用。在人口集中和工矿建设区共刷写永久性标语550条,设立固定宣传碑9座,宣传覆盖面达85%以上。
四、搞好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和审批
(一)严格执行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资格制度
针对不同的企业,按其生产规模的不同,我县水保监督站分别督促其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或“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水土保持方案的编报工作收生产建设单位负责,具体编制方案的单位,必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资格证书》。
(二)严格执行水土保持方案分级审批制度
根据我县《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管理办法》的要求,对于乡镇、集体及其他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由我局水保监督站审批。跨县区的项目,报张家口市水利水保局审批。项目单位必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发的《水土保持方案合格证》后,方可办理其他批准手续,严禁无证和越级审批,否则予以处罚。
(三)建立水土保持方案年检制度
根据我县《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年检制度》的要求,对批准的项目单位的水土保持方案实行年检,持证单位必须主动接受我局水保监督站的监督和检查。对于建设单位未按方案进行施工,监督站有权作出处理,收回合格证。持证单位性质变化、更名、机构合并、地址迁移或新增建设项目,到监督站办理更换手续,否则按无证论处。
(四)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开展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审批工作
我县《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管理办法》中规定:小型生产建设单位填写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大型工矿企业编制水土保持方案书。水保站自接到“水土保持方案”之日起,必须在1个月内做出是否可行的批复。对审批合格的水土保持方案,发给合格证书。项目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批准水土保持方案进行设计、施工。水保监督人员定期深入实地检查水保方案的资金落实、治理进度等实施情况。建设项目中的水土保持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时,我局监督站派人参加,同时验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工程不得投产使用。近年来,我县累计审批开发建设项目水保方案64份,申报率100%,审批率94%。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执行率达到80%以上。
五、按规定征收水土保持规费
(一)严格规费的征收范围和标准
按照我县《实施〈水土保持法〉具体办法》和《水土流失补偿费、防治费征收管理办法》的要求,水保监督人员在收费时,必须佩带统一标志,出示证件,使用财政部门的收费票据,并持有物价局颁发的收费许可证,按工程项目填报的毁坏植被面积和弃土弃渣方量,足额征收水土保持规费。我们重点突破了110国道、张同公路和水西线的收费问题,3条公路共收费8万元。同时对60多家开发建设单位进行了业务收费。1994年以来,全县累计征收水土保持规费16.5万元,征收率达85%。
(二)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的规定管理和使用水土保持规费
水保监督站收缴的水土保持规费,经我局财务股全部上缴地方财政,使用时再由监督站提出申请,按项目列支,严格执行了“收支两条线”制度。
(三)严格按照规定使用水土保持规费
收费主要用于水保工程的修复、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宣传教育、购置监测仪器设备及培训等项开支,做到专款专用。
六、发动群众,多方投入,开展恢复治理工程建设
(一)有水土流失防治任务的开发建设单位自行防治水土流失的自觉性明显提高
我县采石和烧砖制瓦企业,有的在河沟修了拦渣坝,有的雇用推土机,将挖土面积平整后复垦种粮,还有的在四周挖坑植树,搞厂区绿化,采取各种形式,防治新的水土流失。
(二)建立了5处恢复治理(返还)治理示范工程
近处来,我们先后抓了110国道、张同公路、柴后公路、水西线和怀化线5处重点工程。县委、县政府统一组织,水保、林业、交通三部门负责,沿线乡镇发动群众,在5条共136公里长的公路两侧治理示范工程建设,县水保监督站派人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全县共投资442.8万元,投工10万个,动土30万方,在公路两侧打埂11.5万米,治理面积1233亩,栽路边树16.4万株,地埂上配置紫穗槐120万株,保护路基免遭雨水冲刷。同时复垦修路取土面积397亩,恢复了地貌植被,控制了水土流失。我局在张同公路和110国道各建1座“恢复治理示范”标志碑。
七、严肃查处水土保持违法案件
(一)对已建、在建和新开发建设项目进行摸底调查
为准确掌握我县水土流失情况,我们根据近年来建材业市场不景气,部分砖瓦企业停产的实际情况,今年我们组织水保监督员对全县人为造成的水土流失情况进行了一次较系统的摸底调查。全县现有采石场5个,烧砖瓦27处,烧白灰11处,废弃土石和倾倒矿渣10万立方米,占地面积900亩,造成新的水土流失面积3平方公里。我们分别对其法人代表、投资数量、经营年限、生产能力、废弃土地表植被等情况逐一登记注册,建档立卡。对造成严重水土流失的单位或个人,依法立案查处。
(二)按照执法程序查处水保违法案件
随着治理面积的不断扩大,小流域管护任务越来繁重。因此,我们把小流域管护作为水保监督执法工作的重点来抓。去年,我们以县政府文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监督管护工作的通知》,今年又下发了《保护生物地埂,建设生态环境》的材料,在广播、电视中反复宣传,进一步增强全民的水土保持意识和法制观念。同时,水保监督人员深入全县水保重点治理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查处,采取有力措施,狠抓乱砍滥牧和耕地毁树歪风。今年我们共查处水保违法行为5起,罚款2000元,并集中力量查处了两起水保违法典型案件。怀安城镇职房村部分农民,在今年春耕生产中,无视水保法之规定,耕毁地埂1850米,紫穗槐1480墩,我们按法律程序进行查处,除对他们进行批评教育和补修补植外,还给予1000元的经济罚款处理。
(三)运用统一的执法文书,严格按执法程序办案
近年来,我们运用水利部统一印制的执法文书,按照“立案-调查-处理-送达-复议-执行”的执法程序,准确运用法律条文,查处了多起水保违法典型案件。同时也注意了各个执法程序的时效性,坚持原则,秉公执法。每查处一个案件,都收到了以儆效尤的效果。
我县水保监督执法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规范化建设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工作中不免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今后,我们要更加努力学习和工作,进一步加强水保监督规范化建设,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全面贯彻水土保持法,从根本上预防和治理新的水土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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