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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陉矿区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督管理规范化建设
工 作 总 结

    矿区县位于太行山中段西部山区,省会石家庄市西部。辖二镇一乡、一个矿市镇办事处、32个行政自然村,总人口9.756万人,总面积68.62平方公里,原有水土流失面积25平方公里。因采煤塌陷新增5平方公里,合计30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44%。1982年国务院水土保持条例公布以来,我区在党和政府以及上级有关部门的领导支持下,动员全区人民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的精神,采取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相结合,山、水、林、田、路综合治理的办法,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0平方公里,截止目前,治理保存面积15平方公里。经过治理,有效的控制了水土流失,改善了生态环境和农业生产条件,促进了山区农村经济的发展。但是,改革开放以来,经济飞速发展,人口增加,城镇建设规模不断扩大,人为水土流失问题日趋严重,造成了“边治理,边破坏”、“一方治理,多方破坏”的局面。
面对如此严峻的形势,为巩固扩大治理成果,从根本上遏制这种势态的发展及蔓延,防止人为新增水土流失,我们狠抓了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及制度化,并且在抓机构建设、法制建设和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的同时,把查处水保违法案件作为工作的突破口,抓了几个违反《水土保持法》的案件,作为典型查处,起到了震慑作用,控制了人为水土流失。目前,我区的规范化建设工作正在步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一、建立健全监督执法体系
我区矿产资源丰富,煤炭储量5500万吨,石灰石储量5亿吨,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带动了建材业及矿业飞速发展,截止目前,我区共有厂矿企业50个。在高额利润的诱导下,一些厂矿企业置水保法律于不顾,建设前不审批、开工后又不按规定治理,盲目开采,滥采乱挖,造成大面积水保设施损坏,我区每年因此造成新的水土流失面积以0.2平方公里的速度递增。因此,专设水土保持管理机构,加大执法力度,净化水保环境迫在眉捷。
1994年,根据水保形势发展的需要,成立了井陉矿区水土保持监督执法领导小组。1996年成立了井陉矿区水土保持监督站,该机构做为水行政执法体系的一部分,具有行政执法职能,能独立行使方案审批、监督检查、收缴“两费”的权力,负责全区的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及预防监督执法工作。水保站成立后,对全区范围内与水土保持有关的厂矿进行了批评教育。对反复宣传教育无效、我行我素、态度蛮横的少数厂矿立案查办,促使其改变态度,对新破坏的地表进行了治理,从而树立了水保监督部门的权威、地位,为水土保持工作顺利开展铺平了道路。
为了提高办案效率,对一些办案所必须的执法装备照像机、水准仪进行了及时购置,农业局为水保站指定了专用汽车。同时,对执法所必需的服装、标志进行了购置,执法人员全部着装,达到了统一标准,真正成为水土保持监督执法的正规军。
为了切实加强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督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根据我区的实际情况及上级的指示精神,在全区范围内设立水保监察员7人,其中专职监察员6人,乡(镇)设水保管护员6人,有水土保持任务的村设水保联络员1名,共设联络员11人。同时,专、兼职监察员全部参加了行政执法上岗培训学习班,并统一考试,领取了执法证件,达到了持证上岗的要求。
二、制定配套法规及制度
在工作过程中,为了使执法人员严格执法,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避免和减少执法过错与偏执,全面规范水保行政执法活动,我们制定了水土保持配套法规及相关监督制度(例:井陉矿区农业局关于水土保持监察员不依法履行职责和办理错案进行责任追究的办法、岗位责任制等5项制度),同时,我们全面推行了政务公开制度,公开法律法规、公开办事制度和程序,增强了执法办案的透明度,把执法活动的每个环节置于社会公开监督之下。
三、宣传情况
宣传工作是各项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搞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我们的工作能否顺利开展。因此,在规范化建设中,我们把宣传工作放在首位,以三个面向为宣传内容,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1)面向领导宣传。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执法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搞好监督执法工作需要领导支持。为此,我们把有关水土保持的法律、法规、文件派专人向区政府、人大、政协、乡(镇)负责人送去,使他们对水保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有了深入了解,为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2)面向社会宣传。结合水土保持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采取电视、广播、报纸、大幅标语的形式,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宣传覆盖率达到了85%以上。几年来我们共组织大型宣传活动12次,书写宣传标语180条,发放宣传材料1万份,使用宣传经费2万元。(3)面向造成水土流失的厂矿、企业、个人进行宣传。为了使各有关厂矿、企业个体采矿者了解在生产过程中所需承担的水土保持义务,我们将《水土保持法》、《河北省实施〈水土保持法〉办法》、《石家庄市水土保持条例》等法规文件,送到有关厂矿、企业个体采矿者手中,并进行了重点宣传。通过宣传使他们了解了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应承担的责任及履行的义务,自行治理水土流失的自觉性有所提高。
四、依法行政,落实“三权”
在执法过程中,严格按照水保法的要求,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执法人员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紧紧围绕方案审批、监督检查、“收费”等三权开展工作,取得了较明显的成效。
1、方案审批。在方案审批过程中,严把编制关和审批关,对50个厂矿企业发放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审批率85%以上。
2、规费征收。行政收费是一个很敏感的社会管理问题,尤其是水土保持行政收费,搞不好严重影响政府的形象和党群关系。因此,我们对“两费”征收特别慎重,在征费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征收范围、标准进行征收。并采取以下原则:
(1)对造成水土流失的建设单位,事先能审报水土保持方案,又能自行治理的,只收取适当补偿费而不收防治费,对造成水土流失而不进行治理的单位,“两费“都收。
(2)耐心做好思想工作,在征费过程中,尽量把缴费单位的思想工作做好,使其缴费缴的明白、缴的顺心。
(3)对拒交、抗交的厂矿企业,利用法律手段强制执行,并按法律程序予以经济处罚。
按原则办事收费,得到了广大厂矿企业及个体采矿者的支持,规费征收工作顺利开展。截止目前,我区共征收“两费”11万元,收缴率达到80%。在收费的同时,加强了对水保规费的管理,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的规定管理和使用,推动了水保工作的开展。
3、监督检查。规范化工作开展以后,加强了监督检查,对全区水土保持区域进行了检查,检查内容:
(1)生产建设单位和个人是否造成水土流失;(2)是否向水土保持监督机构提交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3)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4)恢复治理工程进度质量。对检查出的问题,限期采取措施,问题严重的通报批评。
五、普查重点监督对象、建立分类档案
对全区范围内与水土保持有关的开发建设单位进行详细的调查摸底,特别对新建的开发建设项目进行了重点调查。对厂矿的地理位置、生产规模、弃土、弃碴、破坏面积、破坏程度等分类造册,建立了普查档案。在调查的基础上,划定了“三区”水土保持危险区的具体范围,并以政府名义向社会公告,同时,设立了标志牌,绘制了“三区划分图”,编制了矿区水土保持综合规划,为宏观管理提供了依据,做到了近期监督有对象、远期治理有目标,有利的推动了规范化建设工作的开展。
六、存在问题
1、宣传力度不够,虽然我们对《水土保持法》做了大量的宣传工作,但在深度和广度上仍需加强。
2、由于一些人水土保持意识淡薄,“边治理、边破坏”现象仍非常严重,需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
3、行政执法阻力仍然很大,以权压法、以言代法、行政干预执法的现象仍然存在,使水保案件难以查处执行。
4、随着水保工作的深入开展,交通、通讯等必要的工具设备需要增加完善。
5、预防监督经费不足。
我区的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督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初步完成,但是距上级要求差距还不小,水土保持工作任重而道远。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以锲而不舍的精神,将水土保持建设、改善生态环境的伟大事业推向新的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