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涞水县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督管理规范化建设
工 作 总 结
涞水县位于太行山东麓,保定市西北部,辖15个乡镇,284个行政村,总面积1650.5平方公里,原有水土流失面积742.2平方公里,占山丘区总面积的60%,经过多年的综合治理,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初具规模,尚有水土流失面积465.5平方公里,急需治理。我县生态环境建设任务很重,在省厅、市局的大力支持下,1999年列为河北省生态环境建设示范县,在全国“十百千”示范工程中,列入了两条示范小流域,为抓住机遇,确保综合治理任务的顺利开展,保护好治理成果,遏制人为造成新的水土流失,加快我县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督管理规范化建设的步伐,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建立健全监督执法体系,提高执法人员素质,依法行使职权
根据工作的需要,县编委批准成立了涞水县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局,下设水土保持治理站、水土保持监督检查站、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督中队,负责全县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依法行使水土保持监督、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和水土保持“两费”征收权三项基本职权,配有专职水保监督检查员13名,乡(镇)兼职水保监督检查员12名,村级水保监督检查员89名,建立了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制度,每年举办水土保持执法学习班两期,以提高执法人员业务素质,依法行使职权,避免工作中知法犯法。县、乡(镇)两级水保监督检查员由市局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县政府统一颁发《水土保持监督检查证》,佩戴统一的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标志和服装。村级水保监督检查员由县局培训,考试合格后颁发《水土保持监督检查证》,所有监督检查员全部持证上岗,在所辖区域内依法行使职权。
目前,我局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配备水保监督车1辆、两轮摩托车5辆、照相机1部、手机1部、呼机5台,通过全面普查重点监督对象,对开发建设单位进行详细调查后,按照立项等级、生产规模、破坏程度等方面情况,分门别类,登记造册,立卡建档,档案齐全,并制定计划,逐项落实监督管理措施。
二、完善各种法规制度,加大宣传力度,确保水保监督管理规范化建设顺利开展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其实施条例,使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正规化的轨道,我们制定和完善了各项法规、制度,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宣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根据《水土保持法》,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了操作性较强的《涞水县实施〈水土保持法〉暂行办法》。
(二)制定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制度》、《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水土流失防治费计收管理制度》、《水土保持监察员管理暂行办法》、《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制度》、《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违法行为举报及查处制度》、《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年检制度》等六项具体的规章制度,使水保监督检查人员在执法工作中有法可依。
(三)定期向社会公布水土流失情况,由县政府发布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区通告,禁止开垦陡坡地、泥石流易发区等一系列通告,并在区域边界设立了告示牌。
(四)为提高全民水保意识,普及水保法律、法规知识,我局确定每年的9月份为《水土保持法》宣传月,9月的第一周为我县“水土保持宣传周”,6月29日为“水土保持法宣传日”,在宣传日由县政府主管农业的副县长及我局局长发表电视讲话,以加强宣传效果,扩大影响面。
(五)每年安排宣传专项经费3万元,通过会议、电视、宣传车、宣传牌等多种渠道、多层次开展宣传,在水土流失比较严重的采矿密集区书写标语245条,组装重点治理小流域标志牌4块,与电视台合作录制了一部水保专题片《山水恋歌》。经市交通局养路处批准在我县112国道沿线及主要交通干线组装“河北省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示范县”标志牌3块,宣传覆盖率达85%以上。
(六)在赵各庄镇下安北村、上安北村、李各庄村、其中口乡的安妥岭村等水土流失重点区的乡村制定并公布了管护制度及村民公约,在三皇山旅游开发区水土保持恢复治理示范区活佛山养殖场水土保持返还治理示范工程区设立了标志牌。
建立学习培训制度,每年定期举办水土保持法学习班2期,并选派人员参加市局组织的培训。
三、依法查处水土保持违法案件,征收水保“两费”
在监督执法中,我局主动与公安局、法院、矿产局、土地局及有关乡(镇)、村通力合作,对“钉子户”依照法律程序向法院起诉。如湖南省长沙地下工程公司彭国华承包涞水铁矿6#坑以后,既不申报水保方案,也不领取水保许可证,在没有采取任何防治措施的情况下,随意向小西河左岸倾倒矿渣2065立米。本人拒不接受警告,采取不理睬态度。在法院配合下,依照法律程序对彭国华进行刑事拘留7天,经济处罚4000元,并限期治理。通过查处违法案件,有效地扼制了人为造成水土流失现象,使水土保持方案申报率达70%以上,水保“两费”收缴率达80%以上,并圆满地完成了1999年底、2000年度市局下达的水保“两费”收缴任务。
为便于查处水土保持违法案件,征收水保“两费”,我们对已建、在建和新建开发建设项目进行了摸底调查,并分类建档,做到心中有数。以此制定查处计划,水土保持监督检查人员各负其责,责任落实到人。
通过实际案例的查处,经邀请法院领导授课、培训,水保监督检查站建立了一套完整统一的执法文书,在查处水土保持违法案件时,严格执行“立案—调查—处理—送达—复议—执行”的执法程序。所有水保监督检查员在经过统一培训后,对《水土保持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的条文有了较为深刻的理解。通过典型案件的查处,丰富了办案经验,理顺了行业和各有关部门的关系。截止2000年,共查处水土保持违法案件2起。
水保“两费”的征收,是水土保持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水保监督检查人员的一项重要职责,我们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法》及《河北省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水土流失防治费计收管理暂行规定》收缴水保“两费”,做到依法征收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所收水保“两费”依据有关管理规定,一律上缴财政,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重点搞好恢复治理和返还治理工程建设,建立示范工程。
四、严格执行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制度,大力开展恢复治理工程
对于开发建设项目,进一步落实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制度和“三同时”制度,由生产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编报资格的单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所委托的编报单位必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并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开展水保方案审查、审批工作,持有不同级别《资格证书》的编报单位所编制的水土保持方案由同级水保监督机构审批,并且进行年审。截止2000年共审批水土保持方案50份。
近年来,我们对水土保持违法案件的大力查处,不仅加强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水土保持意识和法制观念,而且使产生水土流失的开发建设单位自行防治水土流失的自觉性明显提高,积极向水保监督检查站申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建立了三皇山旅游开发区水土保持恢复治理示范区、活佛山养殖场水土保持返还治理示范区两处高标准、高质量、具有样板作用的示范工程。
总之,我们在省、市有关部门的指导和支持下,通过近年的努力,全县的水保监督工作从上到下形成了有领导、有机构、有执法队伍的完整执法体系,为全县水保监督执法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但在工作中仍有不足之处,一是执法人员素质有待提高;二是有关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不到位,影响了水土保持违法案件的查处;三是查处水保违法案件时还存在行政干预;四是执法程序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但我们有信心、有决心,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解决问题、克服困难,加强对水土流失违法行为的监督管理和查处力度,使我县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工作沿着法制化、规范化、正规化的轨道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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