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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化县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督管理规范化建设
工 作 总 结

    隆化县地处河北省北部,位于滦河流域潘家口水库上游,是全国著名战斗英雄董存瑞牺牲的地方。全县辖25个乡镇,362个行政村,总人口40.5万,耕地面积67.3万亩,山场面积720万亩,是一个“八山一水一分田”以农业为主的国家级贫困县。全县总面积5497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面积2633.9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47.9%。严重的水土流失,造成自然灾害频繁,生态环境失调,农业生产条件恶劣,经济发展缓慢,群众生活贫困。
多年来,我县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在国家和省市水利水保部门的亲切关怀和大力支持下,抓住先后被列为滦河潘家口水库上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区、全国第二批水土保持监督执法重点县、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十百千”示范县的大好机遇,把改善生态环境、强化预防监督、加强水土保持,作为荫及子孙的千秋基业,在认识上做到高起点,在工作上坚持强力度,按照“预防为主,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因地制宜,注重效益”的方针,以治山、改土、兴水、优农为重点,以保持水土、发展生态农业、优化农业结构、提高经济效益为核心,高基点起步,深层次开发。在治理方法上,实现了由分散治理转变为以小流域为单元进行集中治理;在治理方式上,实现了由统治统筹转变到承包、租赁、股份和拍卖等多种形式;在工作方针上,实现了由单纯治理转变为预防为主,防治并重,闯出了一条以市场为导向,以小流域为单元,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监督管理为主线,点面结合,综合防治的新路子,建设了一批高速度、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益的水土保持示范工程,在富民强县奔小康中发挥了显著效益。继1989年获得全国水利建设先进县之后,又连续十年十次获得河北省水利建设《海河杯》竞赛先进县的表彰奖励。特别是1999年我县被列为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督管理规范化建设试点县后,我们抢抓机遇,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其实施条例,积极开展预防监督工作,努力提高执法水平,加大执法力度,巩固和发展执法成果,使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正规化的轨道。在监督体系、法规制度、宣传培训、方案审批、规范征收、恢复治理、案件查处等方面达到了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督管理规范化县的验收标准,现将我县监督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做简要总结。
一、健全监督机构,完善监督体系
我县被列为全国第二批水土保持监督执法重点县和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督管理规范化建设试点县后,我们紧紧抓住国家重点支持的机遇,把预防监督管理工作提到首要位置,建立健全了水保监督机构,完善了监督执法网络体系。
(一)建立执法队伍,成立监督机构
为加快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步伐,1994年进行了水保预防监督执法重点县建设,当年6月成立了以主管县任组长,成员由水利、公、检、法、司等19个单位负责人组成的“隆化县水保预防监督执法领导小组”。10月份经县编委批准成立了“隆化县水保预防监督站”,配备了专职执法人员8名,兼职人员5名。1997年成立了水政监察大队和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督中队,1999年经县编委批准组建了隆化县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局。县水利水保局于1995年成立了八大流域水利水保服务站,选调一批事业心强、懂业务、有工作能力的人员充实水保队伍。在县、八大流域站、乡共配备水保预防监督执法人员50名,村级监督管护员362名,护林员1049人,管护面积110万亩。在重点防治区每条重点流域设3-5名专职管护员,查清底数,划片负责,待遇与管护效果挂钩。由于水保防治工作各级政府重视,监督管理机构健全,保证了工作的正常开展,形成了县、流域、乡、村四级水保预防监督执法网络体系。
(二)确立执法地位,依法行使“三权”
政策和策略是执法工作的生命线,水保监督是水政监察的重要方面。在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建立的同时,明确了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主体资格,保证了依法独立行使水土保持监督、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和水土保持规费征收三项基本职权。这些权力是《水土保持法》赋予水土保持监督机构的主要职责。在执法过程中,第一用好监督检查权。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是保障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得以贯彻的重要手段和主要环节,依据《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水保预防监督站对全县范围内所有工矿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进行了监督检查,对破坏地表植被、弃土弃渣、乱堆乱放、乱采乱挖等人为造成水土流失现象进行了检查登记,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对破坏严重的予以警告批评,限期落实水土流失防治措施。第二狠抓方案审批权。编报水土保持方案过程是生产建设单位对《水土保持法》认识过程,在方案审批过程中,一是我们严格执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格制度,未发生无证或越级编制现象;二是严格执行水土保持方案分级审批制度,申请立项的生产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均由相应级别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未发生越级审批水土保持方案行为;三是建立水土保持方案年检制度,不进行年检的单位,我们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处理;四是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开展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工作;五是对没有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又没有到水保预防监督站进行方案审批的单位坚决停止其水土保持违法行为。几年来,共审批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85份,审报率80%。年检水土保持许可证110份,发放水土保持许可证110份,审批率100%。第三是落实规费征收权。收缴水保“两费”是水保监督执法的重要手段,在执法收费过程中,我们发扬“千言万语、千辛万苦、千山万水、千方百计”精神,耐心讲解有关水保的法律法规,使破坏地表植被造成人为水土流失的单位和个人主动编报水保方案,交纳水保“两费”,做到“谁破坏谁治理”,达到保护水土、改善环境、发展经济、造福人类的目的。通过落实“三权”,使水保预防监督执法人员和乡村两级水保监督管护员能够正常开展工作。
(三)理顺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
根据“专职监督执法人员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我们举办了水保监督人员培训班,聘请县法院和县法制局的同志讲课,达到了专职和兼职监督人员全部进行上岗前培训,并全部符合上岗要求。在执法中所有专职监督人员全部持有县政府颁发的《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证》统一着装和佩带统一的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标志上岗执法。执法时持有县物价部门颁发的《水土保持收费许可证》和《罚没许可证》,使用财政部门统一的收费票据,使执法工作进一步走向规范化。
(四)配备执法设备,提高办案效率
为更好地贯彻执行《水土保持法》和《河北省〈水土保持法〉办法》,我县于1994年陆续配备了通讯、照相、录音、录像、摄像等执法取证设备,并配备了专用执法交通工具摩托车和2020车各1辆,统一设置了“中国水保监督”标志,印制了一整套的执法文书,为执法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提高了办案效率,加大了执法力度,有效地遏制了水保案件的发生。
(五)办公设备齐全,规范统计管理
县水保预防监督站成立以后,配置了齐全的办公设施,设办公室3个。八大流域水利水保服务站都有固定办公场所,办公用具,设备齐全,办公条件舒适,室内外环境整洁。县水保预防监督站建立了执法文书档案,并有专人负责管理,做到建档规范,资料完整,档案管理有序,查阅方便,管理统计规范。
二、健全法规制度,强化监督执法
为加强水保监督执法工作,我县依据《水土保持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河北省实施〈水土保持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与水保法相适应的地方性配套水保法规。
(一)出台了《隆化县水保预防监督执法体系实施方案》
县政府颁发了《隆化县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暂行规定》、《隆化县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审批管理工作程序暂行规定》、《隆化县违反水土保持法规行政处理、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等具有较强操作性的规范性法规。县水利水保局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山区基本农田建设制止陡坡开荒的通知》、《关于开办生产建设项目须编报水土保持方案的通知》、《关于做好公路建设过程中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关于矿山企业办理采矿登记须编报水土保持方案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这些法规、规定的出台,使我县的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做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力地推动了水保执法工作的健康发展。
(二)制定措施,完善制度,强化执法
为保证水保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我们把加强制度建设作为工作的重要内容,实施了行政执法公开、行政执法承诺、行政执法岗位责任、文明执法考核评比、水保法律法规学习培训、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持证上岗和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管理、水土保持检查年检、水土保持规费征收、水土保持监督人员管理、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水土保持违法举报及查处等各项制度。通过上述制度的实施,明确了执法依据,提供了执法保障,确定了监督检查人员的基本任务和要求、执法职责和执法权限,加强了执法人员管理,提高了队伍素质,树立了水保执法形象,为水土保持预防监督走上规范化、制度上、法制化轨道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发布通告公告,防治水土流失
为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发展,打击破坏水土保持设施的违法行为,依据《水土保持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县政府发布了《关于加强水土保持设施管理防治水土流失的通告》、《关于划分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公告》,划定重点预防保护区、重点监督区、重点治理区和禁止开垦陡坡地,并设立了明显标志。
三、加强宣传培训,增强法制观念
自《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以来,为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水保意识和法制观念,我县把宣传工作作为行政执法的主要内容,坚持常抓不懈,宣传形式多种多样,做到集中性宣传与经常性宣传相结合,坚持三个面向(面向领导、面向社会、面向开发建设单位),不断地向社会各界灌输环境意识、可持续发展意识和法制意识,做到既有声势又有效果。结合3•22世界水日,年年开展宣传月(3月)、宣传周(3月22日所占的一周)和宣传日(3月22日)活动,并在“三八”、“五一”等重要节日以及年度民俗花会、大型灯展聚会场合集中宣传,出动水土保持执法宣传车,水保执法人员身着执法服装,身披彩带站在宣传彩车上彩龙的两侧,在县城主要街道进行宣传,并结合监督执法深入到25个乡镇中,对30余个重点采金、膨润土、铁选矿点和砖厂,60多个重点治理村进行水保法规宣传。平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介,采取典型报道、新闻报道和专题介绍等形式进行大张旗鼓地宣传。据统计,五年来共安排宣传经费15.2万元,出动宣传彩车140多辆次,组织水土保持法宣传咨询150场次,下发了35盘录音磁带,印发宣传提纲3万余份,张贴宣传标语2600多条,汇编有关水土保持文件手册500余册,在全县主要交通道路制作固定吊挂标语牌28处。主管法制人大主任和局领导在县电视台进行了16次电视讲话。另外,还利用展览板报、图片咨询等不同形式进行宣传,从而加大了宣传力度,全县受教育人数达38万多人,宣传覆盖率达85%以上。在水土流失严重地区的乡、村制定并公布管护制度的“乡规民约”,发放张贴《关于加强水土保持设施管理防治水土流失的通告》、《关于划分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公告》960张,在恢复治理示范点设立了标志碑。通过宣传,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和项目建设单位对水土保持监督执法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水保意识和法制观念,赢得了社会各界对水保预防监督工作的大力支持,推动了预防监督执法的开展,巩固了水土保持治理成果,减少和控制了水土流失,保护了生态环境。
在加大宣传力度的同时,为提高水保监督人员的执法水平、专业知识和依法行政的工作能力,建立了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培训制度,我县所有专职水保监督人员和兼职监督人员,全部参加每年一次由县法制局和县水利水保局联合举办的执法培训班。每年县级和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执法培训班达三次以上,培训结束时实行闭卷考试,及格率为100%。一学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二学党的“十五大”精神以及各项方针、政策,学习“三个代表”,开展《三讲》活动;三学《水土保持法》、《行政复议法》、《行政执法知识教程》以及各项法律法规、职能业务和水土保持监督执法的各项制度,不断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艰苦创业精神教育,水利工作者的“四讲”形象。通过学习,提高了监督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使监督执法人员把所学的知识熟练地运用到工作当中,做到了适用法律准确,执法严明公正,办案程序合法。
四、加大执法力度,收管用好“两费”
为了加强水保预防监督管理,加大执法力度,加快治理水土流失步伐,保护和开发水土资源,促进经济发展,我县在执法过程中,做到了“四到位”、“三同时”、“一体化”,即:执法人员到位、执法程序到位、调查取证准确到位、处罚力度到位;对新建项目水土保持措施与主体工程落实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三同时”制度;项目建设者、使用者、管理者和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执法的责任利益一体化。并严格按照《河北省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水土流失防治费计疏管理暂行规定》和《隆化县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暂行规定》进行“两费”征收工作。我们采取“先易后难,先小后大,表扬守法,打击违法,突破重点,推动全局”的工作方针,讲究收费艺术,耐心细致工作,任务到户,目标到人,限期收缴,突出重点攻难点,搬钉子户,拿大户,经过监督执法人员的努力,较好地完成了“两费”征收任务。同量,我们把收好管好用好水保“两费”作为水保“两费”征收的重点来抓,既要足额征收,又要防止乱收费现象出现。收回的水保“两费”严格按规定使用,专项用于水土保持事业,并按照“收支两条线”规定进行管理,做到了账目清楚,手续完备,专款专用,无挤占挪用等现象发生。五年来,收缴水保“两费”32万元,收缴率达到85%以上。监督管理生产建设单位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68万平方米,投入治理资金48.46万元。
五、严查违法案件,推动执法展开
为更有效地搞好生态环境建设,制止人为造成的水土流失,我们对已建、在建和新建的开发建设项目进行普查摸底,并建立了档案,制定了查处计划。在查处违法案件中,严格按照“立案-调查-处理-送达-复议-执行”的执法程序进行。运用统一的执法文书,根据实际,我县制定了《水土流失防治申请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申请表》、《水土保持许可证》、《水土保持年检表》等表格,形成了申请-登记-审批-发证-检查-验收整套审批管理程序,同时,规范了《受理水土保持违法案件登记表》、《报告表》、《调查勘验笔录》、《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复议决定书》、《申请执行书》、《收执回证》、《结案报告书》等十大水土保持执法文书。在工作中,水保执法人员善于运用法律武器,执法有据,能够准确运用《水土保持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条文对乱开滥采,置法律于不顾,不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办理水土保持许可证的生产建设单位依法进行查处,并把查处典型案件作为执法工作的突破口,达到处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1997年隆公镇闹海宫村王振杰、张玉明等23户在既没有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又没有办理水土保持许可证的情况下,乱开滥采金矿石,破坏原有植被,弃土弃渣乱堆乱放。水保监督执法人员发现后,组成专案组,利用半个月时间,每天工作量达14个小时,逐个矿点进行现场勘验,调查核实,做询问笔录,最后对造成水土流失的王振杰、张玉明等23户进行了依法处罚,交纳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2.82万元,并限期对造成的水土流失进行了治理。今年6月,隆化县环卫站职工刘某利用翻斗车两辆,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县级人民政府划定的严重砂化区隆化镇四道营村东岔山脚非法采挖砂料。在运砂途中,被县水政巡查工作人员发现,经水保监督人员现场勘验,调查取证,依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对刘某做出了行政处罚。刘某因不服水行政主管部门做出的处罚决定,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经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认为县水利水保局适用法律法规正确,对原告刘某做出的行政处罚,认定事实清楚,符合法定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有关条款,做出了“维持隆化县水利水保局2000年6月16日做出的隆水行决字[2000]第00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4万元”的判决。法院判决书生效后,刘某严格履行了水行政处罚决定书,及时交纳了罚款,并对造成的水土流失进行了治理。在此案审理过程中,水利水保局严格依照法律程序,很好地运用了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和听证程序,维护了法律尊严,促进了水保监督和依法行政。几年来,我们查处水土保持违法案件8起,结案8起,结案率100%。
通过对水保违法案件的查处,对全县生产开发建设单位和个人,特别是对那些只顾眼前利益、局部利益、急功近利、忽视水土保持的生产开发建设单位和个人是一个很好的警告,他们纷纷主动来水保预防监督站申办有关手续和交纳水保“两费”,扭转了“一方治理多方破坏”的局面,有力地制止了人为造成水土流失现象的发生,推动了水保工作的长足发展。
六、制定监督规划,抓好恢复治理
为更好地落实“预防为主”的水土保持方针,我们对全县25个乡镇已建、在建工矿和重点开发项目建设单位进行了详细普查,通过普查掌握了全县人为水土流失现状,按照建设单位的立项等级、生产规模、破坏程序等方面情况,分门别类,登记造册,立卡建档,并制定计划,逐项落实监督管理措施。全县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占地面积2160亩,其中:毁坏面积1350亩,废弃固体堆放量2.3万立方米,弃土弃渣50万立方米。根据我县水土流失现状,绘制了人为水土流失分布图和水土保持“三区”划分图,制定了水保预防监督规划,依法划定并公告我县水土保持重点预防保护区、重点监督区和重点治理区的具体范围,对不同对象采取不同预防监督措施。对自然植被好,水土流失微度侵蚀区以预防为主,保护植被,防止人为破坏造成新的水土流失;对轻中度侵蚀区以小流域为单元,采取股份拍卖承包等治理形式分期分批进行综合治理;对水土保持有较大影响的资源开发生产建设活动以及已治理完成通过验收的小流域,进行重点监督管理;对修路、开矿、采石、烧窑、陡坡开荒的生产建设单位和个人,按照“谁造成水土流失谁负责治理”的原则,除限期治理外,并依法征收水保“两费”。
另外,为进一步落实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制度和“三同时”制度,把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和管理纳入规范化轨道,我县建立了12个高质量、有样板作用的返还治理示范工程。并协同有关部门对我县境内的承围公路,111线国道进行已审批方案监督检查,对因修路人为造成的水土流失采取了防治措施,在工程区设立了标志碑。通过治理,提高了开发建设单位防治水土流失的自觉性,理顺了行业部门之间的管理关系,使恢复治理工程发挥了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通过加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规范化建设,有效地提高了水保执法人员素质,规范了水保执法办案程序,加大了水保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促进了水保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为水土保持建设的大规模展开营造了良好法制氛围。据统计,全县进行高标准小流域治理面积达995平方公里,占国土总面积18%,水土流失面积37.8%。造林118万亩,使全县森林桥头覆盖率达41.5%,土壤侵蚀模数降低32%,年蓄水能力增加1.2亿立方米,保土能力增加649万吨,使大面积荒山披上绿装,荒滩变成良田。五年来,全县累计投入水土保持建设资金3300万元,农民人均88元,投入劳动积累工2400万个,在隆化到处都留下了隆化人民战胜自然、改善环境的壮举,收到了显著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我县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成绩的取得,凝结着国家、省、市水利水保部门的心血,上级的支持极大地促进了隆化县水土保持事业的发展,但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刚刚迈出第一步,摆在面前的任务还相当艰巨,今后我们将虚心学习各地经验,再接再厉,把我县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这项造福后代荫及子孙的千秋基业干出成效创出新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