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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安市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督管理规范化建设
工 作 总 结
我市于1999年6月被水利部列为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督管理规范化建设试点县(市)。一年多来,在省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亲切关怀帮助下,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水利部水保[1999]315号和省水利厅冀水保[1999]36号文件精神,通过健全制度,完善措施,巩固和扩大1995年我市被评为全国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试点先进单位的成果,进一步加大监督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效率,生态环境规范化建设工作有了长足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对照水利部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督管理规范化建设验收标准,现总结如下:
一、机构健全,监督机构的执法主体地位得到明确
为从根本上保证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督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我们一方面完善调整原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专门成立了由主管农业副市长任组长,政府办副主任、农委主任、水利局局长任副组长,计委、财政、物价、公安、环保、地矿、经贸委、交通、司法、建委、土地、农业、林业、畜牧、乡企局等有关职能部门领导为成员的迁安市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督管理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根据我市生态环境规范化建设进展情况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和解决规范化建设中出现的疑难问题,保障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按照规范化建设要求,根据系统人员变化情况,我市重新调整任命了一批专职水土保持监督人员,并结合全市水土流失情况,市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督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重点防治区的部分村任命了一批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督管护员,具体负责该辖区的水土流失动态管理和生态环境监督工作,使规范化建设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形成网络;三是拓展并强化水土保持工作站原有的工作职能,成立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督工作站,兼负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督管理职能,明确规定其具有依法独立行使水土保持监督、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水土保持规费征收三项基本职能,并选派业务技术骨干充实壮大干部队伍,水保站由原来的4人增加到8人,同时大型的矿山企业也成立了专门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从根本上确立了水保站的执法主体地位;四是所有专职监督人员全部参加并通过市政府法制科组织的法律和业务知识岗位培训和考试,持有市政府统一颁发的《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检查证》,并佩带统一的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标志和服装,有力保证了监督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五是办公条件、执法装备得到进一步完善。根据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督管理规范化建设要求,去年以来我局申请市财政支持,投资18万元,在原有通讯、录音、照相、录像等设备的基础上新购置了微机、摄像机及汽车等设备,同时确定专门人员进行管理,确保设备及时充分发挥效益,为迅速准确查处水保违法案件,保证规范化建设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保证。
二、制度完善、法规健全,水土保持生态环境规范化建设工作进一步法制化、规范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结合我市实际,2000年以来,重新修改制定了《迁安市水土保持暂行规定》、《迁安市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管理制度》、《迁安市水土保持方案监督检查年检制度》、《迁安市水土保持规费征收制度》、《迁安市水土保持监督人员管理制度》、《迁安市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制度》、《迁安市水土保持违法行为举报查处制度》等7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召开全市水土保持工作会议,要求各有关项目建设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各项法规制度,依法办事,保证开发建设工作与水土保持工程同步进行。在此基础上组织技术力量对全市水土流失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绘制“三区”划分图和水土保持现状图,并以市政府名义向全市各镇乡村公告水土流失情况、“三区” (水土保持重点防护区、重点治理区、重点监督区)范围和禁止开垦陡坡地及危险区,并设立明显标志,提醒全市各基层群众要高度重视水土流失治理工作,在生产生活中注意保护环境,从根本上控制人为水土流失现象发生,为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督管理规范化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三、水土保持宣传工作进一步加强,全社会水土保持意识和法制观念显著增强
为提高全社会的水土保持意识和法规观念,我市高度重视水土保持宣传工作,始终把宣传工作贯穿于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督管理规范化建设过程的始终,一方面充分利用“世界水日”、水土保持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宣传《水土保持法》及其配套法规,2000年以来举办大型宣传活动5次,累计播放电视讲话2次,制作永久性宣传牌10块,刷写各类宣传标语200条,印发宣传资料5000余份,出动宣传车30余辆次,宣传覆盖率达到95%,宣传效果显著;另一方面市政府每年都安排专项资金对水土保持工作进行宣传,2000年以来全市共投入专项宣传资金4.6万元,多角度全方位宣传报道水土保持工作,使宣传工作得到深入有效开展,我市水土保持工作先后被《河北日报》、《唐山劳动日报》、唐山电视台等多家新闻单位报道,社会效果显著;三是在大型工矿企业、城镇中心和重点治理小流域建设高标准宣传牌,在水土流失重点地区公布水土保持设施管护制度和乡规民约,使全市上下充满浓厚的水保宣传气氛,基层干部群众增强了加强水土保持、建设高质量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和责任感,有效制止了滥采、滥伐、乱堆、乱弃等违法案件发生,全市的水土流失状况得到有效缓解,生态环境有效改善;四是重视水土保持培训工作,除积极参加上级水行政土管部门组织的执法培训和学习外,确定每年的9月为《水土保持法》宣传月,9月份第一周为水土保持法宣传周,6月29日为宣传日,每年宣传周都利用3-5天的时间举办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培训学习班,聘请省市法律专家、学者为专兼职水保监督员和基层管护员讲解法律知识和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督管理专业知识,有效提高了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四、严格执行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和编制制度,建成了一批高质量的恢复治理示范工程
搞好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是保证工矿企业最大限度减少水土流失的重要保证。为此,我们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一方面,严格执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格制度》、《水土保持方案分级审批制度》和《水土保持方案合格证年检制度》,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程序》开展水土保持审批工作,定期召开开发建设单位水土保持工作会,使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各大企业对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有了较高认识,有水土流失防治任务的开发建设单位自行防治水上流失的自觉性明显提高;另一方面,进一步加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监督管理,对所有的已建、在建开发项目的水土流失情况在1994年普查登记的基础上重新进行了核实调查,并补报了一批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建立专门管理档案,按照行政区进行存档,每个项目的档案中除有企业生产建设情况简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外,还有缴费情况、恢复治理工程建设情况,从而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方便管理使用;三是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了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使水土保持生态环境规范化建设工作真正落到实处。继1998年首钢矿业公司大石河铁矿水土保持方案通过部级验收以来,2000年又以合作方式与具备水土保持方案乙级编制资格的单位完成了首钢马兰庄铁矿的水土保持方案大纲编制工作,4月26日方案大纲顺利通过省专家组审查,计划6月底可全部完成方案编制工作。另外,唐钢棒磨山铁矿和西峡口铁矿,一个中型企业和一个小型企业的水土保持方案也正在筹划中;四是狠抓恢复治理工程的建设,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计划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确定专职技术人员坚守工程一线搞好工程监理和建设,同时有关领导经常深入工程一线检查工程质量和进度,有效保证了恢复治理工程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根据水土保持实施方案计划安排,首钢大石河铁矿先后完成了杏山矿3#拦渣坝、裴庄电厂水保林建设和首钢二马排土场复垦造地工程、水厂尾矿库水土保持沙棘林建设、首钢柳河峪铁矿复垦造地工程等2项恢复治理工程、3处水土保持“三同时”工程,累计投入资金180万元,动土石方3.5万立方米,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6平方公里。
五、依法收缴水保“两费”,进一步加大水保案件查处力度
为确保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督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的深入持久开展,我市进一步加大水保执法力度,一方面认真执行水土保持各项规章制度,要求项目建设单位必须依法办事,严格按水土保持报告书要求建设水土保持工程,最大限度地减少和控制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减少违法水保案件发生;另一方面依法查处违法水保案件,严格按照“立案-调查-处理-送达-复议-执行”的执法程序查处违法案件,并建立执法文书档案管理专柜,运用统一的执法文书和《水土保持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条文进行违法水保案件处理处罚,维护正常的水土保持秩序。我市先后查处了首钢矿业公司破坏水土保持设施大案3件、娄子山村铁矿等向水库河道倾倒弃土弃碴案4件、唐钢棒磨山铁矿、唐山首钢马兰庄铁矿、宫店子铁矿等破坏水土保持案1 5件,有效打击了犯罪,弘扬了正气,维持了正常的水保秩序;第三,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法》及配套法规和河北省“两厅一局文件”及时足额收缴水保“两费”,截止2000年底累计共完成“两费”收缴480万元,收缴率达到85%,在此基础上,严格按照文件要求使用和管理水土保持规费,保证水土流失治理经费的来源。今年以来共投入水土流失治理资金50万元,累计治理水土流失8平方公里,共完成护坝10道,谷坊坝30道,水保林400亩,全市的生态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
总之,通过一年多来的规范化建设,我市的生态环境和水土保持执法监督工作取得了长足进展,但是与兄弟单位相比,深感还存在许多差距:(1)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的力度还不够,迁安市工矿企业比较发达,人为水土流失情况较为严重,近年来尽管己完成或正在进行编制部分水保方案,但是大部分企业仅有简单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治理措施仅限于植树、造地等保护性工程措施,一些大型的水土保持治理工程实施起来还有困难,所以今后要进一步加大方案编制力度及方案的实施力度。(2)宣传工作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尽管我市在水保宣传工作上倾注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但是还有相当一部分基层群众水保意识依然较差,自觉爱护生态环境、主动缴纳水保“两费”、保护水土流失的意识不强,乱堆乱弃、乱排乱放,人为水土流失现象时有发生,今后应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尤其在改变传统宣传方式上下功夫。
我们决心通过这次验收,吸取经验,找准不足,进一步提高和完善我市的规范化建设水平,为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为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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