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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为主 强化监督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水土保持生态环境
监督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总结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位于河北省最北部,东经116°32ˊ至118°14ˊ,北纬41°35ˊ至40°42ˊ之间。全县总面积9219.72平方公里。西、北、东与内蒙古接壤,南与隆化县毗邻。全县共有37个乡镇,312个行政村,总人口50.9万人。围场地处内蒙古高原南缘和冀北山地过渡地带,呈西北高、东南低的阶梯地势。由坝上高原和冀北山地等地貌单元构成,海拔高750—2067米之间。境内有六条主要河流,其中小滦河、伊逊河、蚁蚂吐河属滦河水系,乌拉岱河、阴河、舍利嘎河属于辽河水系。受自然环境与人为活动影响,水土流失比较严重。建国初全县共有水土流失面积7104平方公里,是全县总面积的77.05%,多年来共治理3324平方公里。然而由于以前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没有同时跟上去,出现了边治理边破坏现象,致使到1999年底全县尚有3780平方公里的水土流失面积。我县1994年被省、部列入全国第二批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执法试点县,1999年列入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督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试点县。多年来,在县委、县政府、县人大的正确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与协助下,以上级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为动力,经过多年的努力工作,使我县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工作不断向规范化、法制化、正规化迈进。现将以前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建立健全执法体系,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我县被列入第二批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执法试点县后,引起了县委、县人大、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主管领导亲自做了安排部署,组织召开了县直有关部门会议,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有关法规、文件,组成了由主管县长任组长,政府办、水利水保局领导任副组长,公安、司法、计委、财政、物价、林业、土地、矿山、交通、环保、城建、广播、畜牧、农业及省属孟滦林管局、御道口牧场、机械林场等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执法领导小组,专门负责全县辖区内的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执法工作的指挥、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水利水保局。同时,经县编委批准,水利水保局组建了“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管理站”,负责具体执法工作。在此基础上县政府任命了主任监督员、副主任监督员8名,水利水保局任命了监督员、助理监督员42名。县政府及时给监督员办理了行政执法证件,现在持有水保监督检查证件4人,水保监督执法证件48人。专职监督员由1994年的4人增加到现在12人。在抓好县级水保监督执法组织建设的同时,又狠抓了乡、镇 、村执法组织建设。乡镇相继成立了水保监督执法领导小组,配备了3-5名专、兼职监督员,村配备了2-3名专、兼职管护员。到现在全县共配备乡镇级监督员112名,村级管护员475名,并建立了名单档案,使我县水保监督管理真正形成了层层有人抓、片片有人管的网络体系。
为了提高执法队伍业务素质,水利水保局每年都聘请法院、司法局、政府法制局、人大法制科等实际办案经验和理论水平的同志对县级监督员进行培训,截止现在参加省、部级执法培训的12人次,参加市级培训的8人次,参加县级培训的70人次,参加县局、乡镇级培训的310人次。通过培训使水保监督执法队伍业务素质不断提高。
二、制定完善地方性法规,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制定和完善地方性水土保持法规制度,是使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督管理规范化的一个重要内容,结合我县实际情况,1994年我县出台了《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规定》等八个规范性文件,以围政通[1994]39号文颁布实施,印发至县直各部门、全县各乡、镇、村。几年来,我们在实际工作中注重发现问题,总结经验。为加大水保监督执法力度,更有效的保护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我县还逐步完善了各项规范性文件及制度。1999年我县在原有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又制定了《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补充规定》、《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制度》、《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年检制度》、《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制度》4个规章制度,并下发至县直各部门、各乡镇及有关生产建设单位。与此同时在全县颁布了《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开垦陡坡地具体范围的通告》、《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石流易发区和沙化区具体范围和保护措施的通告》、《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保护水土保持设施的通告》。这些规章制度、通告的颁布实施,为我县进一步做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督管理规范化提供了充分的法规依据,为使我县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执法工作逐步走向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打下了基础。
三、加强宣传力度,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其法律法规在全县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实践证明,只有广泛宣传水土保持法规,不断提高干部、群众的生态环境意识及防止水土流失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才能真正达到预防为主的目的。县政府在制定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执法体系实施意见中,确定了每年6月为水保法规宣传月,3月22日到28日为宣传周,6月29日为宣传日。几年来,水利水保局每年都安排一定数量宣传费,并利用各种宣传工具,采取各种宣传形式,通过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宣传办法,广泛深入地进行宣传。加大宣传力度,真正做到全县干部、群众人人懂法,自觉守法。我们宣传主要作法是:一是下发法律、法规、制度文件。我们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13个规范性法规、制度各翻印、印刷了1000份,下发到全县37个乡镇、312个行政村、县直有关单位及全县辖区内的所有生产建设单位,并号召组织宣传,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二是张贴标语宣传画和布告,在河南彩印厂定做了永久性《水土保持法》宣传布告、宣传画,在县印刷厂把《河北省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水土流失防治费计收管理暂行规定》翻印成布告下发或张贴到乡镇政府、村委会所在及街道、集镇、厂矿等生产建设。几年来共张贴布告2000多张,宣传画300套。三是刷写永久性宣传标语。在公路沿线醒目处设立宣传牌匾、宣传碑、牌100处。四是请广播局翻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录音磁带50盘,发到全县各乡镇、重点生产建设单位,利用农村广播反复宣传。五是每年请主管县长就如何搞好全县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执法工作发表电视讲话,相继在县新闻时间播放10-20天。六是从娃娃做起,使孩子从小树立水土保持意识。县政府决定在中小学开设水土保持课程,我局编印了5000份《中小学生水土保持基础知识》教材,1996年投入到教学中,学校适当安排课时,教育学生从小树立水土保持意识,带头宣传水土保持法规。七是在县党校支部书记培训班上,主管局长任教,以如何贯彻落实水土保持法规为讲课内容进行讲课。八是每年利用宣传月、周、日装扮彩车,刷写临时标语进行宣传。九是利用县政府组织科技下乡活动的机会,开展水保法规咨询及宣传,几次活动共发放水保法规及有关文件25000多份。十是利用每年县、乡镇召开的重点水保工作会议广泛宣传水保法规。十一是负责重点治理的技术人员在施工中向农民宣传水土保持法规。据统计,现在宣传覆盖面达95%以上。通过宣传使我县水保预防监督执法工作在社会上的地位不断提高。
四、搞好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执法力度
自1994年组建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管理站以来,由最初4名专职执法人员增加到12名专职执法人员。1995年配备了2辆三轮摩托车,2000年在经费紧张情况下又配备了2020型吉普车1辆,这些交通工具的配备对及时查处违反水土保持法案件,履行水土保持执法公务,依法收缴水保“两费”起到了保障作用。为搞好信息及档案管理,我们还配备了执法取证的录像机、照相机、声控录音机、罗盘仪等仪器设备,使水保预防监督管理站在查处违法案件、搜集有关资料从立案到结案都有了强有力的执法依据。10名专职执法人员两次着装,使执法人员做到了着装、持证、持牌上岗,使我县有一支装备比较齐全的执法队伍,同时也加大了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执法力度。
五、狠抓落实,依法开展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执法工作,有效防止人为水土流失
我们在水保预防监督执法中牢牢掌握《水土保持法》赋予我们的“三权”,即审批权、监督权、收费权,并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通过广泛宣传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对重点小流域内人为水土流失现状详细调查掌握情况,对违法案件及时立案查处,加大力度收缴水保“两费”,较好地制止了人为造成新的水土流失。
几年来,我们把加大执法力度、确保“两费”收缴作为基础性工作来抓,树立超前意识,对每年的征费工作,做到早谋划、中部署、早动手,对纳费单位逐个位出清单,分轻重缓急。理顺纳费重点单位与一般单位的关系,抓住重点带一般,以大带小,以小促大,有效地推动面上工作的顺利开展。几年来,我们把交通修路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和缴纳水保“两费”作为突破口。1995年以前,我县交通在修筑公路工程中,对编报水土保持方案、缴纳水保“两费”,始终有抵触情绪,认为修路是国家、政府的工程项目,不需向任何单位缴纳费用。面对这种情况,我们通过反复宣讲水保法规,逐渐使交通局领导和职工提高了对水土保持法的认识,对所承建项目均补报了水土保持方案,交纳了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几年来,交通局共申报水土保持方案4份,交纳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20.63万元,所建的承围路横河子至围场段,国道111线围场至兴巨德段,围场至牌楼段全部按水土保持方案落实了水土保持措施,效果显著。这些恢复工程共投资4287.2万元,成为我县水土保持监督示范单位。对一般建设单位我们的做法是多跑勤催,发扬蚂蚁啃骨头的精神,不达目的不罢休。对那些“钉子”户执法人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耐心说服教育,使那些抗拒法律、不交纳“两费”的“老大难”户能够自觉地执行水保法规,主动缴纳“两费”。
为搞好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对全县辖区内从事生产建设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进行监督管理,我们制定了《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制度》,明确了审批程序。截止现在共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57份,审批57份,水保方案审批率达到了100%,发放水土保持许可证203份,发证、验证率为100%。
为维护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的严肃性,使监督执法力度不断加强,我们在执法过程中,对违反水土保持法的案件,做到随时发现,随时查处,不留隐患。对一些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件认真查处,严格按法规办理。今年群众举报银窝沟乡石匣村四组村民郑祥未经批准违法开山采石造成水土流失,接到举报后,水保监督站立即派执法人员到银窝乡石匣村进行了实地调查和勘验。经查,村民郑祥无任何手续开山采石,破坏地表植被,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实施条例》。根据其违法事实,水保监督站对当事人郑祥非法开山采石行为下达了《水土保持行政处罚决定书》。郑祥接到决定后,承认了自己的违法行为,并及时交纳了罚款。通过对违法案件的查处,有效地推动了依法开展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执法工作。几年来共下达《责令停止水土保持违法行为通知书》27份,立案查处13起,收缴水保“两费”52万元。
我们把全面普查重点监督对象,建立分类档案,作为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督规范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对县域内与水土保持有关的开发建设单位进行详细调查,按照立项等级、生产规模、破坏程度等方面的情况,分门别类、登记造册、立卡建档,设专人负责管理,进行数字统计、水土流失监测、信息反馈,并制定实施计划,逐项落实监督管理措施。
目前,我县水土保持法律法规体系和监督执法体系逐步健全,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制度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能够顺利执行,人为造成新的水土流失得到控制,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督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开展的扎实有效。1995年7月,水利部海委、河北省水利厅、承德市水利局组成联合检查验收组来我县对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执法工作进行验收,我县以总评99分的好成绩顺利通过了验收。水利水保局被水利部授予全国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试点先进单位,监督站站长李涌河同志被水利部授予全国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先进个人。
六、存在问题
一是执法经费存在不足,虽然每年上级都安排一定资金,但由于我县面积大,厂矿点多,致使监督执法工作量大,执法经费一定程度上还有很大缺口。二是由于县域面积大,生产建设单位多,规模小,分布零散,且大部分在农村,交通工具不能满足实际工作需要。同时还缺少其他必要的执法装备,如测量仪器等。三是就全县范围讲,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督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开展的还不平衡,还有死角。四是执法队伍素质还有待提高。
七、今后工作思路
面对当前形势,我们一定要抓住机遇,迎接挑战,采取有效措施,扎扎实实推进我县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督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
一是要深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建立健全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制度,进一步广泛宣传,增强全社会的基本国策意识。
二是加大执法力度,控制人为水土流失,依据《水土保持法》,坚决制止陡坡开垦,乱挖乱采,严厉查处各类水土保持违法案件。
三是严格执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制度及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加大监管力度,坚决制止人为造成新的水土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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