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蔚县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督管理规范化建设
工 作 总 结

    蔚县地处冀西北山区,全县总面积3185.62平方公里,其中重点监督区面积196平方公里。西北山区有较为丰富的煤炭资源,井口密度大,县内还有采石厂、砖瓦厂等工矿企业,人为造成新的水土流失的现象经常发生。1999年底,我县被列为国家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督管理规范化建设试点县。根据水利部水保[1999]315号《关于开展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督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安排布置,结合我县县情,进行了有计划、有步骤、有措施的工作。
今年,我县水保预防监督工作紧紧围绕《蔚县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督管理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这个中心开展预防监督工作。年初,经县政府批准制定出台了《蔚县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督管理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成立了“蔚县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督中队”。我县水保预防监督工作已迈向法制化、规范化、正规化的轨道。
一、完成的几项工作
(一)建立健全监督执法体系
在县委、县政府的重视领导下,建立健全了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督管理执法机构,监督中队配备了8名专职水保执法人员,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的9个乡(镇)配备了14名兼职监督人员,村级管护员126名。专兼职监督人员均经过县级以上业务及法律培训,持有县政府颁发的执法证上岗执法。监督机构执法地位明确,能独立行使水保监督方案审批、规费征收三项基本职权,乡(镇)、村两级能正常开展预防监督工作。监督中队配备必需的执法取证设备有:照相机、摄像机、录音录像设备、专门的交通工具,基本达到执法装备齐全,档案管理规范,队伍建设正规。
(二)法规建设
根据县情,结合实际工作经验,我们又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了地方性水保法规,使之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管理制度》等9项制度,并将制度装订成册,人手一册,所有制度均装框上墙。由于县内矿点多,人为造成水土流失严重,县水保办会同县煤炭局共同制定了《关于加强煤矿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下发各有关乡(镇)、主要矿点。
在调查全县水土流失现状的基础上,依法划分水土保持“三区”,县政府向全社会进行了公告。
(三)法规宣传及培训
《实施方案》规定,每年的5月为《水土保持法》宣传月,5月第二周为宣传周,5月10日为宣传日。为认真贯彻落实《水土保持法》,我们每年都进行深入广泛、形式多样的宣传。今年专款宣传经费为1万元,形式主要有:出动30车次宣传车在全县22个乡(镇)及主要矿点进行宣传;刷写永久性宣传标语、碑、牌22条;电视宣传7次;电台宣传12次;宣传日发放宣传材料5000余份。水土流失重点治理乡(镇)制定了“乡规民约”及“管护制度”。宣传的对象不仅面向社会、面向群众,更主要面向领导进行宣传。通过广泛的宣传,使《水土保持法》在我县具有较好的舆论环境和群众基础,宣传覆盖率达80%以上。
我县每年都举办两期业务及法律培训班,以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一次为专兼职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及法律培训,一次为各有关乡(镇)村管护员进行法律培训。
(四)方案审批
严格执行方案编制资格制度,分级审批制度,建立健全方案年检制度,按照审批程序开展水保方案审查、审批工作。县内中型生产建设项目的水保方案,通过我们做工作,建设单位邀请具有同等编制资格的编制单位编制了方案,如109国道祁家皂——尤家园二级公路、沙蔚地方铁路、夏广“一二级”公路、蔚县矿区铁路专用线的水保方案,均为张家口市水利水电勘测研究所编制,张家口市水利水保局审批。
小型生产建设项目的水保方案,县水土保持开发总公司派技术人员到现场根据其具体情况,帮助厂矿认真填写水保方案报告表,县水保监督中队监督其实施防治措施。
截止目前共审批水保方案152份,其中煤矿127份,砖厂19份,采石厂6份。今年审批方案8份,煤矿4份,砖厂4份。
(五)规费征收
规费征收是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督管理规范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范围,依法足额征收水保规费,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管好用好水保规费。为规范收费人员的行为,防止乱收费现象的发生,制定了《水土保持规费征收制度》,征收水保规费使用财政统一发票。实际工作中,我们实行有计划、分年度征收的办法,实践证明是行之有效的。截止目前共征收规费3.5万元,收缴率达87.5%。
(六)恢复治理示范工程
蔚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崔家寨井、老虎头矿南留庄井、109国道祁家皂——尤家园二级公路为蔚县水土保持恢复治理示范工程。三个建设单位按照方案要求,基本做到恢复治理示范工程,设立了标志碑、刷写了宣传标语。崔家寨井、南留庄井均修筑了约6万m3的拦渣坝,营造树木40亩,109国道造林240亩,三处共投资320万元。
其它小型矿点大都修筑了拦渣坝,有效地防止了人为水土流失。
(七)案件查处
对县内开发建设项目进行调查摸底,按照立项等级、生产规模、破坏程度等分门别类、登记造册、立卡建档、制定计划、查处水保违法案件。今年查处水保违法案件1起,处理违法行为14起。新胜煤矿二井在开矿过程中,未办理水保手续破坏水保措施370平米,向沟道倾倒弃渣620立方米。监督中队在工作中发现后,立即立案查处。该矿法人代表门荣章在执法人员对其解释法律条文后,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认错态度较好,积极办理水保手续,交纳水保规费1500元,执法人员对其进行了从轻处理,罚款500元。通过对新胜矿二井的查处,震慑了附近矿点的不规范水保行为,较为积极的交纳了水保规费。
经过一年的努力工作,我们认为基本做到:监督机构健全、队伍建设正规,工作必需的装备齐全,开展经常性的宣传工作,方案审批形成制度,规费征收合法,恢复治理达到一定规模,依法定程序查处违法案件。
二、存在问题
1、由于受客观因素的影响,建设单位缺乏资金,部分恢复治理工程未能完成。
2、有些群众法制观念淡薄,水保意识不强,有待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和利用典型案例教育群众。
三、今后需努力做好的工作
1、进一步完善基础建设,配备必需的执法装备。
2、进一步抓好恢复治理工程,监督建设单位按时完成防治措施。
3、加大执法力度,查处水保违法案件。
四、几点体会
1、各级领导的重视是做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督管理规范化建设的重要保证,与有关部门大力协作,使我县水保执法迈上一个新台阶。
2、通过不断的培训学习,使执法人员素质提高,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执法行为,在执法中能准确运用法律条文,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