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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县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督管理规范化建设
工 作 总 结

    我县自1999年被列为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督管理规范化建设试点县后,一年以来,在省市主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支持下,全局干部职工齐心协力、扎实工作,按照上级的部署,基本完成了规范化建设的各项工作目标。
—、各项工作落实完成情况
(一)认真学习研究规范化建设文件精神,制定实施方案
省水利厅冀水保字[1999]36号文件下达后,我们立即召开了专题会议,针对我县实际,研究制定了规范化建设工作计划,并起草了《易县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督管理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经县政府批准发文,于今年2月发至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同时上报省、市主管部门。
(二)监督体系建设
我局于1989年经县编委批准成立“易县水土保持监督检查站”,现有专职监督执法人员8名,兼职执法人员7名,分别经过省水利厅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执法培训、市水利局水政干部执法培训或县级行政执法培训,并持有县级人民政府颁发的水土保持行政执法证件。另外在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内的乡、村设水土保持监督管护员80名,已通过我局培训上岗。水土保持监督检查站独立行使对从事与水土保持有关的开发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权,并先后配备了专用执法交通工具摩托车8辆、照相机1架、微型录音机1台、录音机1台、摄像机1台,执法装备和取证设备不断完善,办公条件改善。全县水土保持执法人员全部做到了统一着装持证上岗,规范了执法行为,树立了良好的形象。
(三)法规制度建设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后,我县于1992年出台了《易县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暂行办法》,1995年为提高该办法的可操作性,经修改又正式出台《易县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规范化建设试点县确立后,我局对照规范化建设验收标准,制定完备了《水土保持违法行为举报及查处制度》、《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管理制度》、《水土保持监督人员管理制度》、《水土保持规费征收管理制度》、《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及水土保持方案年检制度》、《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制度》等六项制度。
根据规范化建设要求,我局起草了《易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分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通告》,于今年4月份报县政府,8月份县政府正式发布并下发到全县各乡镇村及生产建设项目集中区张贴公布。
(四)采取多种形式,搞好水土保持宣传
我县是山区大县,山丘区面积大,为更加有效地防治水土流失,必须唤起全社会的支持,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水保责任和水保意识。为此,我县确定每年9月份为水土保持宣传月,6月的最后一周为宣传周,6月29日为宣传日。几年来,我局认真抓了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宣传工作,一是利用县电视台制作专题节目,发表电视讲话,增强宣传的可视效果和覆盖面。二是把水保法律、法规、收费文件等录制成广播磁带,利用宣传车到各乡、镇、集贸市场、庙会及矿点集中区进行反复播放,同时发放《水土保持法》单行本、《水土保持三字经》、“宣传画”、《水土保持政务公开说明书》等千余份;并向各乡镇政府发放《水土保持法》塑胶印刷品、《关于划分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通告》,要求广泛张贴。三是组织人员在重点小流域及交通干线刷写宣传标语300余条。四是在《易州报》开办水土保持专版,宣传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科技知识。五是制作大幅标语悬挂在办公地点及县城主要街道,向城镇居民、党政领导宣传,扩大宣传面。六是利用“五四便民服务日”及“县物资交流大会科技一条街”设立水土保持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等。今年在宣传月活动中,县人大领导在县电视台发表电视专题讲话,要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强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努力搞好水土保持工作,9月16日在《易州报》刊登水土保持专版。期间,出动宣传车30台次,设置水土保持咨询服务站1处,发放宣传资料、宣传画800余份,通告1000份。在重点向广大群众宣传的同时,我们还把重点放在宣传领导上,多次邀请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大班子领导视察水保工作,召开座谈会。1999年以来,县政协、县人大先后组织有关领导对水土保持工作进行专题视察,并向有关领导机关提交视察报告,对全县水保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五)克服困难,依法征收水土保持规费
我县矿产资源比较丰富,水保监督对象大部分集中在偏远山区沟叉里,交通十分不便,加之执法人员少,收费工作开展较困难。为更好的收缴水土保持规费,我们从提高执法人员素质、规范行政行为入手,加大收费力度。一是组织执法人员参加《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以及《行政复议条例》三法一例及专业法的统一学习,并进行了考核,增强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规范了执法人员的行为,使我局执法人员在工作中都能准确地运用法律、法规,做到了准确执法、文明执法。最近,我局全部通过了县统一组织的《行政执法法律知识培训教程》的考试。在执法收费过程中对个别应缴不缴的“钉子户”,按照执法程序,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二是采取分组包片,责任到组,责任到人的办法,加大收费工作力度。打破以往工作常规,利用节假日,采取早“堵门”晚“等人”的方法,经常直接找到业主家里,为其耐心讲解水保法律、法规,直到主动缴费。为此,执法人员时常在乡、镇小旅店一住就是三五天;三是建立奖惩制度,收费任务与交通补助、误餐补助挂钩。截止现在,全县在册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一次性收缴率已达95%,对新增损毁面积或场地发生变化的开发建设项目的规费收缴率已达到50%。
水土保持规费的征收、管理、使用严格按冀水农[1994]2号文件执行,并严格按照票款分离、“收支两条线”的规定进行管理,把执法收费工作向社会公开,自觉主动地接受有关部门和广大群众的监督。
(六)建档立制,规范管理
对全县范围内从事与水土保持有关的开发建设项目进行详细调查,并根据不同行业、生产规模、破坏程度等情况进行分门别类,登记造册,立卡建档。我局建立了档案室,配备了专门的档案员,档案管理达到国家三级标准。对有关的管理制度、规定等做到该上墙的上墙,该向社会公开的公开。
(七)查处案件,保护生态环境
今年,我们查处了两起非法开垦5度以上荒坡地种植农作物的典型案件,于8月7日向两名当事人下达《责令停止水土保持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治理。8月18日,监督站前去督查并未治理,当即向当事人下达了《水土保持行政处罚决定书》,两名当事人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仅用于15天就退耕开挖出鱼鳞坑,并保证明年春季还林还草。我们还对三起群众举报案件作了妥善处理。
(八)完成了旺隆开发区,栾木厂金矿两处水土保持恢复治理和双合庄花岗岩壹矿水土保持返还治理示范工程建设,并设立了标志碑。
二、存在的不足和主要问题
(一)水土保持规费收缴困难
尤其是近两年,规费收缴又出现新问题。首先是全县范围内新上的生产建设项目少,已投产项目经营状况普遍不景气,费源越来越少;其次是收费工作与市县两级政府优化投资环境,发展经济的政策相矛盾,县政府对收费管理越来越紧:一是今年初县政府为优化投资环境,暂停收费。二是规定了30家较大生产建设单位由县收费局统一收费,任何收费部门不准以任何理由进企业检查、收费。今年的收费难还表现在实行票款分离后,考虑到缴款人如不到指定营业所缴款,我局又无权采取强制措施,工作程序繁复,操作困难,故今年上级下达的收费任务已难以完成。
(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和“三同时”制度落实难
主要原因:一是计划、环保部门在审批新项目时,矿产部门办理采矿批准手续以及交通、电力部门在新上项目时没有执行有关规定,造成水保部门无法实施监督;二是项目业主水保意识淡薄,觉悟较低,而我局又无法采取强制措施。
以上是我县在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规范化建设中所做的工作以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们知道,虽然我们尽了最大努力,但与上级领导的要求和期望还有差距,请各位领导在检查验收过程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以便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改进、完善和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