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水务局、发展与改革委员会、财政局

环保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关于印发

《承德市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分类编制管理名录》

(试行)的通知

 

(承政水[2005]138号 2005年5月25日

 

各县(区)水务局、计划局、财政局、环境保护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

承德市地处密云、潘家口、大黑汀水库上游,是京、津唐重要水源地和生态支撑区域。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大避暑山庄”战略,提升以避暑山庄及外八庙为中心的文化旅游和周边各县生态旅游的层次和水平,保障下游地区供水安全,必须加强以水土保持为主体的生态环境建设和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实现区域经济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

承德市地貌类型复杂,既有土石山区,又有风沙区,生态环境十分脆弱。1999年遥感资料显示承德市尚有水土流失面积20789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52%,水土流失已成为我市头号环境问题。尤其是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资源开发利用、基础设施建设、城镇房地产开发等各类开发建设项目纷纷上马,扰动地表、损毁植被,进一步造成了水土流失隐患和对自然景观环境的破坏。在建设过程中,个别地方由于不能严格按照《水保法》规范编报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出现了人为水土流失加剧、水污染严重、防洪及地质灾害隐患突出等诸多生态问题,影响了生态环境质量和旅游环境质量。

编报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水土保持措施是开发建设项目防治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的主要手段,也是水土保持监督执法的重要环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必须有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的水土保持方案”。为进一步规范水土保持方案编报管理工作,使水土保持方案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根据我市具体情况,制定了《承德市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分类编制管理名录》,对不同规模的水利、交通、城建、电力、矿山企业等各类开发建设项目编报水土保持报告书或水土保持报告表进行了具体规定,作为建设项目立项审批、水土保持方案和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的依据。现将《承德市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分类编制管理名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将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

附件:承德市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分类编制管理名录(试行)

  

附件:

承德市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分类编制管理名录(试行)

项目类型

编制水土保持方案

报告书

编制水土保持方案

报告表

备注

水利水

电工程

水库工程(新建、续建、除险加固)

总库容0.01×108以上的大中型水库

总库容0.01×108以下的

小型水库

 

水电工程

全部

 

引水工程

设计流量1m³/s及以上

设计流量1m³/s以下

 

堤防工程

1、2级

3、4、5级

 

新建灌区(渠灌)

5万亩以上

5万亩以下

 

公路、铁路工程、桥梁工程(含引桥及连接线)

全部

 

矿产开采加工

采矿

全部露天开采矿、年开采量200万吨及以上硐采煤矿

其他硐采矿

 

选矿、选煤厂

全部

 

采沙、采石

年开采量20万立方米及以上

年开采量20万立方米

以下

 

砖厂

全部

 

工业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旅游度假区、景区(包括缆车、索道工程)、游乐场建设

全部

 

城镇

建设

房地产开发、

旧城区改造

动土面积2万平方米及以上或动土方量5万立方米及以上

动土面积2万平方米以下或动土方量5万立方米以下

 

道路

新建环城路、

与交通主干线连接路

城区旧路改造

 

城镇新区建设

全部

 

固体废弃物堆置厂、

垃圾处理厂

全部

 

城市供水工程

全部

 

污水处理厂

全部

 

输油、输气、输电、通讯光缆等管道铺设工程

动土面积1万平方米及以上或动土方量3万立方米及以上

动土面积1万平方米以下或动土方量3万立方米以下

 

电力

工业

电力生产

(火电、热电)

装机容量2.5万千瓦及以上

装机容量2.5万千瓦以下

 

输送变电工程

全部

 

水泥、冶炼企业

全部

 

其他工业企业

中型及以上

小型

按国家发改委工业建设项目大中型划分标准执行